“刘局长,你这什么意思?”李承沉声问。
“我没什么意思,反倒是,我想问问李书记,你什么意思?”
刘志轻笑一声,说:“陶乐是一起刑事案件的受害者,不是你们纪委的证人,这个案子,跟你们纪委有半毛钱关系吗?
请李书记如实回答我,我这是在保护受害者的安全,是我的职责。”
刘志倒打一耙,以保护受害者安全为由,拖延时间。
听到刘志冠冕堂皇的话,李承都被气笑了。
“陶乐是我们纪委的举报人,她是在举报途中被人绑架,我当然要见她。”
李承解释道。
抛开所有的猜疑和个人情绪,只谈工作来讲。
刘志阻止纪委,有充足的理由。
刑事案件的受害者,也是案件关键的证人,公安局有权以保护受害者为由,对纪委进行询问原由。
“据我了解,你们市纪委并没有记录举报在案吧?陶乐没有进入你们市纪委的大门,与你们市纪委任何一位工作人员都没有过接触。
你说她是举报人,空口无凭啊?
说不定,她是去其他单位的呢,也可能就是路过市委大门口。
李书记,你的回答站不住脚,没有事实根据嘛。
怎么?你们纪委查案,不看事实的吗?”
刘志态度轻蔑,甚至带着鄙夷:“说句难听点的话,我有权怀疑你,是否与绑架案有关。
当然,这话没有事实根据,我收回。”
听着刘志的话,李承火冒三丈,双拳紧握。
他恨不得上去打刘志一顿,可他不能那么做。
刘志所言,也是李承最担心的弊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