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并没有接到陶乐的举报,从法律的角度上,陶乐还不算纪委的举报人。
可她是实实在在的劫持案受害者,是公安的保护对象和重要证人。
从案件情况上来说。
陶乐这个人,目前与纪委无关,跟公安有关。
这是一个很大的漏洞。
而李余年和刘志,就是抓住了这个漏洞。
哪怕公安的举动很反常,那也只是公安内部的情况。
法律没有任何一条规定说明,公安不能凌晨移交案件相关人员,
所以,李余年和刘志的布局,全部程序合规。
反倒是在这起案件中,市纪委的行为有些越界了.....
“市纪委接到了群众的举报,绑架案也是市纪委要求市公安局协助的调查。
刚才你说,我们纪委查案不看事实,还诽谤我与这起案件有连带关系是吗?
那我问你,我作为滨西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我有没有权利监督你们办案?”
李承拔高音调,用斥责的口吻,质问刘志。
“有。”
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承受了李承的怒火,刘志脸上笑容不见了。
李承作为监委副主任,他有权利监督核查任何公安机关的办案。
而且,李承也不是毫无准备来的,他带了全套的文件。
他以监委副主任的身份,有权调阅公安的全部案卷,录音录像,监控日志和讯问笔录。
公安也必须配合李承。
“刘志,收起你的小心思,别让我查到这起案件中有职务犯罪的行为,不然,我一定会依法严查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