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台上。
审判长张秉心终於是看不下去了,他叹了口气,旋即敲下锤子。
「带证人回避。」
吕广军目前的状况已经不适合质证,放任对方在场只会拖延庭审。
眼下已经被徐德搅和的够乱了,再乱下去..
张秉心怕自己一夜白发。
「啪!」
法槌落下。
几名法警上前,架着身体激动的吕广军向外走去。
「污蔑,你这是污蔑!」
「我没同意你录...我没同意过啊!!!」
他的声音由近到远。
最终,消失在侧门的走廊内,像是被一头野兽拖走、吃掉。
「代理人,你方所拍摄设备是否带到法庭?」
张秉心看向徐德,揉着眉心询问。
「已经带来,这是最新款相机,符合法例。」
徐德当即掏出拍摄相机。
针对一个证据是否有效,看两点就行。
当事人是否知情,以及设备是否合法!
没错,在法例中,拍摄的设备是什麽型号也很重要。
如果你若是用针头摄像头拍摄,哪怕将摄像头对准了当事人,双方同意,那法例上也不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