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质证能给人质晕!?【加更求票!】

作者:青衫仗剑行天涯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只是....

「异议!」

「被告方,被告人刘婧琪三人的行为明显是故意杀人,没有任何一条法条规定,故意杀人必须是主观中含有杀人思维!」

徐德厉声质问。

他站起身,取代了之前的黄石,开始和对方斗起法来。

「有关故意犯罪」这一性质,《刑法》第14条故意犯罪定义」,描述的十分清楚!」

故意犯罪如何定义?是定义主观的?

不。

故意杀人...有两种定义性质!

一,是直接故意,也就是你希望对方去死,并做出这个行为,便是故意杀人犯罪。

这是大多数人所理解的。

而第二点虽常见,但传播率却十分片面,且一般因这定故意杀人的...会令大众感到错愕与疑惑。

甚至你主观意识上,可能不希望别人去死,但法院依旧会因此判决你故意杀人!

这便是..

间接故意!」

即:明知自身对社会做出的危害性行为,会导致他人身死,却依旧做了,且死了人,便是间接故意,算作故意杀人!

举个例子。

你开车後撞到了人,下车发现对方昏迷但还有一口气,你很害怕,但四周没人看见也没监控。

便想着将其藏起来,此时你明知自己这个行为会让对方死亡,但还是做了,导致对方未能有效抢救死亡。

你没有杀人行为,也不希望他死。

但这种行为在法律中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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