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5章无限自卫权

作者:青衫仗剑行天涯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是!

没错,罪就是罪,哪怕你针对的是一个违法乱纪分子进行犯事,那依旧是罪。

你说是惩戒?任何惩戒只有官方的司法机构有权利裁决1

而这时。

小偷如果反抗呢?

会不会因为自己本身就是违法分子而不能反抗?

不会!

首先,他虽然偷窃,但客观条件下受到的侵害也确实存在,且,他并未被剥夺政治权利,也没被裁决,在法律的角度下..

尽管他是率先违法乱纪一方,但依旧可以在动手後,达成「防卫』。

「同理!」

「在案发期间,本案被告人张月.....她所遭受到的侵害,是客观的、并非杜撰、现实的!」「2月18日当天,伤者刘国富,在第九通用综合医院针对张月进行暴力侵害,企图强奸。」「在法律中,强奸属「暴力侵害』最高一档。」

「依据《刑法》第20条,第3款,有关自卫权的划分,可以明确的看出....」说着。

徐德顿了顿,他的视线扫过公诉席双方,看着范贺皱眉,以及检察官思索的模样。

他吐出几个字。

「在当时,本案被告人张月存在......「无限自卫权』!」

「我方认为,被告人张月并非是在故意加害,她是在行使「自卫权利』!」

「综上所述。」

「所谓的「故意杀人未遂』「故意伤害』并不存在。」

「此两条,都是在行使无限自卫权之际,所进行的自我防卫行为,绝非加害!」

强奸导致的无限自卫权?

行使自卫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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