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对方的侵权多是在研究方面,并未展露出明确的主观侵权意识,如据为己有、申请专利之类。”
如果手里有这些证据的话......
“搭配证据使用,赔偿金能奔着亿元去。”李律师如实开口道。
一亿?这是真有可能。
天河不是小规模的侵权,对方简直就是在复制粘贴,也就是还没贩卖。
但凡真被研究出来,卖个两三千瓶...哪怕只是两三千瓶,也要多赔七八千万!
“有什麽思路吗?”张助理询问。
一侧。
一直沉默不语的闫律师忽的开口道:
“梧桐市本地,那个疑似匿名举报来源的案子。”
“天河药企以侵权的名义进行起诉。”
“但是,天河也随时可以撤诉,我的意思是...如果,这起案子宣判,被告人败诉,就可以当成客观证据使用!”
多数人可能没意识到一件事,那就是,庭审对一件事宣判,打上法律效力的时候。
这玩意就不再是信息。
而是证据,客观证据!
诺华集团法务部众人,可以随时调取,随後摆上法庭的证据。
“但...我觉得,这场案子天河会撤诉,随後被告胜诉。”
闫律师说着,顿了顿,忽的又道:
“不过......我觉得可以让被告人主败诉!”
主动败诉?
张助理顿了顿,旋即眉头一挑,开口道:“细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