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面意思,让被告直接认罪,将案子打上‘侵权铁证’的司法效力,随後燕京提起的诉讼直接使用,达成人为制造侵权依据的情况。”
闫律师开口解释着。
他的能力很强,虽然是靠着背後有人才坐在这桌上......
但律师这行业,光靠背後有人可不够,你自己没能力,背後再有人也会被卡在顶尖律师之下!
但很明显,闫律师的能力足够,一针见血地指出问题所在。
“怎麽实施?”张助理问。
“简单,我了解过案子,被告人无非被判了三年,稍稍运作,一年的监牢都不一定能蹲。”
“他认罪的代价极小,那麽,诺华医药集团,只需要给出远超代价的好处即可。”
闫律师开口解释,一个刁钻角度浮现在张助理面前。
“比如,对方认罪换取诺华的‘投资’、‘合作’。”
也就是。
诺华给出几百万...换高瑜去认罪。
几百万听着多,但诺华家大业大,一天的研发费都不止几百万东国币了。
更别提,这份钱的用处...极大,不止会在‘证据’这一点获利!
“一鱼多吃,一箭双雕。”
“首先,钱会导致铁证出现,几百万的费用,我们会在燕京的庭审中赚回,让天河责任更大。”
“其次。”
“钱是以投资角度过去的,被告人高瑜的‘青禾药企’,诺华会占据一定股份。”
闫律师说着,在纸上写下四个字,赫然是......
“【普纳替尼】”
“青禾药企所研究的【普纳替尼】,根据预测具有较高的药物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