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诉席。
“这...好像也能说得通。”
三个检察官倒是并未愤怒,而是就事论事的思索片刻。
最终得出一个结论。
哪怕不是人用药,绝大多数类似案件也是维持一审审理!
为什麽?
因为,一审的裁决,本身就是法官在减轻刑责,你现在将兽用药替换成人用药,正常宣判,也会是一审那个量刑区间。
“被告方,我方在此提醒你一下。”
“根据《刑法》第147条,明确规定。”
“涉案金额≥50w,视为特别加重档,判罚结果为‘10年以上、无期、死刑,并处罚金/没收财产’!”
检察官刘显缓缓开口试探。
“而本案涉案金额...明显超出50w,总金额为83w!”
如果不维持一审裁判。
那麽。
二审真有可能给你改成10年起步!
毕竟涉案金额足足高达80w!
什麽?你说高瑜没赚钱,纯粹是收回成本?
不,赚没赚钱是是否减轻量刑的因素,而不是裁量。
定责销售看的是总流水,高瑜将药物全部打包卖给医院,比如成本是五十万,他卖了五十万,哪怕一分钱没赚呢。
那麽,定责的时候依旧是按照50w来算,而不是0利润的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