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密眼神一凝,语气严肃,着重说道:
“是盗窃罪,而不是抢劫罪!”
声音传进所有人耳旁,审判台众人微微一顿,旋即颔首点头。
公诉几人也是皱眉,开始思索起来,倒是并未直接开口。
是的。
从法例来看,只截取‘案情’被拆分成两个矛盾的第二个矛盾中,朱大力并不构成抢劫罪。
哪怕和抢劫的手法和结果一样,依旧不构成!
法律依据《最高法抢劫杀人批复》
明确规定了:行为人事先就有劫财目的,杀人只是压制反抗,夺取钱财的暴力手段,暴力与取财同一犯罪的行为,直接定抢劫罪。
而,因为矛盾、情绪先杀人,杀完人才临时想起来拿钱,这不算抢劫罪。
而是故意杀人罪+盗窃罪!
“这...好像确实是有道理。”
“根据案情来看,朱大力埋伏在必经之路的原因,不是为了抢钱,是因为矛盾产生......”
“杀完人後,才想到拿钱走......”
“虽然和抢劫的行为一样,但从性质上,应当属盗窃。”
“......”
听审席上。
场下众人稍稍思考後,脸上流露出迟疑,旋即私下小声交流了起来。
听起来有点绕,但稍稍沉下心後,却也不是很难理解。
审判台上。
审判长杨建军无视掉台下的的骚动,他沉思良久後,看向控方,也就是公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