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方,上述被告方所说,你方是否有异议要表述?”
话落。
公诉席,检察官赵谦颔首,直接将提前准备好的文件抽出,缓缓开口道:
“审判长。”
“就本案,案情存在两个矛盾点,一是工地两者因钱发生矛盾,二是朱大力截杀被害人,旋即将钱带走,这期间存在很明确的串联因素,也就是‘钱’。”
“根据警方调取信息......”
“......”
一道道声音落下。
赵谦後面说的是朱大力的私事,如,对方会找人借钱,如果对方不借,就会与其撕破脸皮,导致双方大打出手。
又或是债主来讨薪,结果他不给,依旧导致两人发生殴斗。
从前者来看。
朱大力与人发生矛盾并非是‘情绪’,而是钱。
同理,朱大力极有可能,去杀人并非是因为情绪,而是奔着钱去才对,如此,完全构成‘抢劫罪!’
不过......
和审判台的检察官认真对待‘抢劫罪’不同。
另外几方人...都是另有目的。
“严律师,麻烦了。”
被告人席。
周宁看到控方席位的话後,他眉头一皱,侧身低声开口。
“我知道。”严密深吸一口气,眼神中流露出一丝躁意。
抢劫罪的判定不重要,且,是否是抢劫罪,这起案子判定起来理论也不算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