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诉书中所描述。”
“2000年,6月1日,主谋孙虎对被害人黄成伟进行侵害,将其谋杀并进行抛屍。”
“而我方想问的是......”
“杀人证据在哪?”
杀人证据?
四个字落下,别说检察官了和听审席前来听审人员了,就是被告人自己都愣了一下。
杀人证据这还用说吗,7月1日那个举报电话所给出的信息就足够明确了。
“公诉人,你方是否要作出回答?”
审判长赵德稍稍思索,看向公诉席三名检察官。
“审判长。”
公诉席中。
几乎是法官询问的那一刻,三个检察官便立即开口,有了动静。
“就本案,公诉机关所提供的证据已经十分完善。”
“首先,在2000年6月1日,被告人杀害受害者黄成伟的过程,曾被第二名受害者王翰所拍摄。”
“拍摄画面中,明确可以看出,三人正在对受害者黄成伟实施侵害。”
“後续警方将屍体从湖中打捞,法医经鉴定......”
“其额头上的骨头,明显与被告人欲要侵害的行为相吻合。”
检察官缓缓开口,他们说的话语很是有逻辑,短短两三句话,所给出的不是回答信息,而是将一条证据链给出。
首先是关於王翰的死因,其次是黄成伟死亡画面,最後是法医进行的屍检。
三条信息互相佐证,可谓是标准回答。
只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