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
他们安静。
却不代表原告那边也能安静!
“审判长,异议!异议!被告这是在强词夺理!”
“案件凶器究竟是什麽,本就无需争议,在一审还未开庭之际,被告人就亲口给其定性!”
原告方。
律师王燕此时有些焦急,她眼神中还残留着刚才对徐德展露出的惊骇。
假肢......
不是,这两个字到底是怎麽从对方律师嘴里吐出来?
他又怎麽敢如此一本正经的说出来的!
王燕这辈子都没想过,一起枪击案,竟然能有人面色正经的看着被枪杀的死者,说这是用假肢自杀的......
这人,真的没有任何道德心吗!?
想到这。
王燕急忙将手里一份文件抬起,她急不可耐道:
“审判长,这是被告人曾亲口描述的口供。”
“口供上,被告人李杰声称,致使案件死者魏田死亡的凶器,是其在1995年,也就是《禁枪令》未颁发之前,私人焊接的土枪!”
话落。
众人的视线聚焦在对方手里的东西上。
这是警方审讯得来的口供,上面记录很清晰,若是放在其余案中,压根不存在驳回的可能性。
除此外。
“还有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