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德林月这才离开诉讼服务中心,站在了法院大厅内。
林月有点咂舌道:「你这...立案又撤诉,拿来的证据放在高院二审的案子用...你也不怕自己惹上麻烦!」
「到时候被法院定个『滥用诉讼权利、恶意程序性起诉』就老实了!」
徐德倒是毫不在意,他掏出公文包,美滋滋地找了个印表机将其复制多份。
旋即,这才毫不在意道:
「哪滥用了?恶意程序性起诉,那得起诉在撤诉,反覆四五次才行!」
「我就撤诉一次,压根够不上门槛。更何况,二审刑事案件与民事案件更不是一个法院的,不会有法院急眼的。」
这麽说吧。
你一直挑衅一个人,一而再再而三,对方可能会动手,自己摊上麻烦。
如果,你对每一个人只挑衅一次就跑呢?
对方可能也会动手。
但如果说有一条硬性规定,也就是挑衅一次不得动手呢!?
既如此。
那你对着每个人,都挑衅一次,挑衅完,便直接离开,碍於影响规定,谁能对你产生麻烦!?
最多看你不爽罢了。
至於法院也是同理。
法院不是一整个共同体,每个都属於独立的个体,除非你将全部法院挑衅一个遍,被发觉了才会倒霉,不然像是徐德这样...只进行一次,那是不会惹上事的。
既然不会惹上事。
「那咱们不用白不用啊!」
徐德笑道,闻言,身侧的林月觉得言之有理。
旋即她思索片刻,又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