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1章庭审突袭!【二合一!】

作者:青衫仗剑行天涯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在《枪管法》中明确规定,只有『切割、熔炼、完全不具备修复可能』,这样,才不算枪,法律上也会将物证的定性抹掉。

那麽...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只进行了一半呢?

总不能算板半个枪吧。

不可能。

所以,针对造出的枪管理情况,只有【枪\/销毁】两个概念,也是两个选项!

如果给销毁的行为增加一个进度条,那麽...哪怕你已经销毁到了99%,枪械也已经不具备枪的功能,可只要没达成『销毁』选项,还可以修复。

那麽......

「这就算枪!」

「综上所述,就本案而言,被告人李杰,明确触犯《刑法》128条『非法持有枪枝罪』!」

检察官郑通严肃且认真地开口,所说的话语很合理。

只要销毁不彻底就算枪。

既然算枪,那就是非法持有枪枝罪。

【持有】和【制造】是两个罪,虽然从条文来看,两者很相似,但实际上区别很大。

前者只要你不作死,不拿枪杀人,基本也就七年以内。

後者上限是能死刑的!

但话又说回来了。

就在钱昊准备再开口说些什麽之际。

恍惚间。

被告席处,徐德忽的意识到什麽,突然抢先一步,开口道:

「审判长,就本案,我方有两点想说。」

「一,在案发之际,也就是案发过程导致魏田死亡时,魏田是否是被『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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