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多少人是无私的,只要是人,就有感情,就有欲望。
从後世的网际网路来看,许多人可以宽以律己、严己律人。
比如,有人可以将孩子捡到钱後交给身为保安的自己,随後自己沾沾自喜的将其吞没而,以此为乐;但却容忍不了其余人的一些小毛病。
很复杂,但不违法违规,而郑通便面临到眼下这种究竟是该沾沾自喜」,还是吞没」的选择。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被告已经杀了人,无论如何,也应当接受一定惩戒...
不,意外杀人与主观杀人不可混淆...
对了,案子的最初起因,也是被告心存贪念,银行许以高利,谁会觉得没问题..
「可是......
公诉席中。
郑通坐在椅子上,他闭眼皱眉,一只手捏住自己的鼻尖两侧不断揉捏,以图缓解精神疲惫。
尽管整个第一法庭,此时所有人都将视线落在他身上。
尽管现在需要他开口!
但,郑通好似视若无睹,整个人显得有些沉默。
「郑主任..
「」
身侧。
检察官梁秉信眉头皱起,他想说些什麽,却开不了口,只能低头叹气。
他有些无奈,眼下的案件选择过於特殊。
有多特殊?
这麽说吧。
无论是发回一审,又或是二审裁决,都是完美符合流程与法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