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瑟猛地转过身,扫视着全场:「如果你想死,那就抱着你的玛蒂尔达在这里等死。德国人会在明天早上赶到,他们会很乐意把你和这堆废铁一起埋了。」
「但如果你想活」
亚瑟深吸一口气:「那就学会开德国车,说德国话,用德国炮。」
「我们要变成他们。我们要比他们更像德国人。我们要用他们的武器,杀光他们的人,烧光他们的粮,然後大摇大摆地回家。」
「现在,我给你们最後一次选择的机会。」
亚瑟将手里的鲁格手枪倒转,递给那个满脸泥水的布里格斯中士,然後指了指那堆英军车辆:「要麽,你用这把枪杀了我,然後带着你的破烂在这里等死。」
「要麽,你去把炸药安上,亲手送你的老朋友上路。」
「三分钟。我不等懦夫。」
说完,亚瑟转过身,背对着布里格斯,看都不看那一排随时可能暴动的士兵,径直走向指挥车。
这是极度的傲慢,也是极度的自信,但麦克塔维什没有疯。
这位苏格兰老兵像一只护食的恶狼,死死地盯着布里格斯握枪的手,浑身的肌肉紧绷到了极点。而在他身後的阴影里,几名冷溪近卫团的士兵已经无声地擡起了枪口。
那些沉重的汤普森m1928冲锋枪早已打开了保险,拉机柄挂在後方,处於随时可以击发的开膛待击状态。
只要布里格斯的手臂擡高一寸,或者这群情绪激动的坦克手有任何试图暴动的迹象,这几把「芝加哥打字机」就会在零距离上喷吐出暴雨般的.45口径子弹,把这群昔日的战友撕碎。
在生与死的边缘,空气粘稠得令人窒息。
雨水顺着布里格斯中士的脸颊流下,冲刷着泥土,看起来像是黑色的眼泪。
他握着那把冰冷的鲁格手枪,手背上的青筋暴起。他在颤抖。
周围的坦克手们看着他,眼神中充满了挣紮。
一秒。两秒。十秒。
突然,布里格斯中士发出了一声野兽般的嘶吼。
「啊!!!」
但他没有举枪射击亚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