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君当面,奴家不敢虚言。」
「如此,会不会太过辛劳了?」
潘金莲第三次给他行了个福礼,声音很轻,但是语气笃定。
「郎君,奴家不怕辛劳,只想做些力所能及之事。」
「好!」
祝彪一锤定音。
「午后,我便差人带你挑选布料,给你帮手,所有人的新衣,就多劳潘家娘子了。」
潘金莲的眼中爆出前所未有过的光彩,哽声道:「多谢郎君,奴家必不负郎君信用!」
等她抹着眼泪转回厨房,庞秋棠眨巴着眼睛,不解道:「三哥,潘娘子好生奇怪,明明讨了个费力受累的苦差事,却还欢喜的落泪了。
「苦差事?」
祝彪笑了。
「秋棠,若我从今以后再不让你做事,只好吃好喝的供养着你,你可愿意?」
庞秋棠不假思索道:「我才不要做米虫,我可是你的副将!」
祝彪笑得愈发饶有深意:「许是人家潘娘子,也不愿做米虫呢?」
他大概能猜到潘金莲的用意。
一来,她也想「被人看到」,体现出自我价值。
二来,通过给所有人做新衣,而且是回归祝家庄的第一件新衣,迅速博取众人好感。
三来,若做成了这件新衣,以后的四季衣裳,被褥,甚至是团练营号衣,岂不是水到渠成?
祝彪如今的小团队只有十扩人,可是未来会有几十,百,甚至丐千上し。
潘金识这婆娘不止长了副勾魂夺魄的绝美皮囊,还有一个好脑艺,而且富有野心。
只不过,有些操之过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