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梦中,詹姆总是有两只手,其中一只虽是金制的,但运用自如。
“早一天解决奔流城,我便能早一天回到瑟曦身边。”
到时候该怎么做,詹姆便一点头绪也没有了。
在西境守护告辞之前,他们又谈了一个钟头。
谈完后,詹姆戴上金手,披挂褐色披风,前去视察营地。
说实话,这才是他喜欢的生活。
在沙场上,走在士兵中间,比待在宫中舒服多了。
部下都很爱戴他。
一堆营火前,三名十字弓兵邀他共享逮住的野兔,一名年轻骑士则请他指导如何防御战锤攻击。
他沿河向下游漫步,看见两个洗衣妇骑在两个大兵肩上,于浅滩上比武。
那两个女孩喝得半醉,衣裳不整,嘻嘻哈哈笑着去抓对方凌乱的衣服,而其他十几个士兵围着加油助威。
詹姆为甜嘴拉夫背上的金发女子下注一个铜星,结果这对组合颠覆在芦苇丛中,使他输了钱。
河对面,狼群仍在嗥叫,凛冽的秋风穿过柳树丛,枝条翻腾,低语沉吟。
詹姆发现伊林·派恩爵士独坐在帐篷外,拿油石磨剑。
“来。”
他说,沉默的骑士便站起来随他走,脸上挂着淡淡的微笑。
他享受这样的时刻,詹姆意识到,每天晚上都能羞辱我,他感到很满意,甚至比杀了我更满意。
詹姆相信自己正在提高,然而进度过于缓慢,代价十分高昂。
在铁甲、羊毛外套与皮甲下面,詹姆·兰尼斯特的肌肤就是一面由创口、割痕与淤伤拼成的织锦。
他们牵马离开营地时,哨兵上来盘问,詹姆用金手拍了拍对方的肩膀:“好好站着,外面有狼。”
接着两人沿红叉河骑到一个被烧毁的村落,他们下午曾于此路过。
就在这里,两人进行日常的午夜比剑,周围是烧焦的石头和冷硬的灰烬。
有一段时间,詹姆竟然占到上风,似乎从前的技艺又统统回来了——他允许自己这么想,或许今天该轮到派恩遍体鳞伤地回去睡觉。
伊林爵士似乎读到了他的想法。
他懒洋洋地挡下詹姆的攻击,随即迅猛反击,把詹姆驱进河里,后者的鞋子陷进湿泥,踩掉了。
于是须臾之间,詹姆便已双膝跪地,剑被打飞,沉默的骑士则用剑抵住他咽喉。
月光照耀下,派恩脸上的麻子活像一个个坑,他又发出那种似乎是嘲笑的粗嘎声音,把剑往上抬,一直抬到詹姆的嘴唇。
最后才退开一步,收剑回鞘。
我倒不如背个婊子,去跟甜嘴拉夫比武,詹姆一边把金手上的泥巴抖掉,一边想。
他心里有股冲动,直想把这只没用的手扯下来,狠狠地扔进河里,丢个无影无踪。
但这没用,也不可能让左手变强。
伊林爵士走回马儿旁边,留他一个人找鞋子。
妈的,至少我不是瘸子。
最后一天的路程阴冷多风,秋风一刻不停地刮,光秃秃的褐色树林里枝丫婆娑,红叉河边的芦苇被压弯了腰。
即便穿着御林铁卫那套白羊毛的冬季服装,詹姆仍能感觉到寒风冰冷的利齿。
表弟达冯爵士骑在他身旁,一直走到太阳快落山,方才看见位于腾石城注入红叉河的三角洲尖端的奔流城。
徒利的家堡犹如滔滔江水中劈波斩浪的巨型石船,砂岩墙垒沐浴着金红阳光,似乎比以往更高大更厚实了。
固若金汤,他郁闷地想,但若黑鱼不肯谈判,他又只能打破对凯特琳·史塔克的誓言——无论如何,他对国王的誓言在先。
拦江堤坝和围城大军的三座营寨正如表弟描绘的那样。
莱曼·佛雷位于腾石河北岸的营地规模最大,然而也最混乱。
营区之上高耸着一座灰色绞架,像投石机那么高,一个孤独的人影站在下面,脖子套着绳索。
艾德慕·徒利,詹姆忽然觉得很悲哀,让他日复一日、套着绳索站在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