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8] 《旧唐书》卷一一五《崔器传》,第3373页。按萧华归国之初,正处于政策的转变期,故仍有颇为惶恐的一面:“许归故国之田园,退守先人之坟墓,则在臣之志愿荣望毕矣。”参见萧华:《谢试秘书少监陈情表》,《文苑英华》卷六〇二,第3125页。
[159] 《册府元龟》卷六四引乾元二年八月乙卯诏则进一步减轻了对陷伪官员的处分:“宜令中书门下类例三司先所贬官,各据科目,均平改拟。”(第715~716页)
[160] 《资治通鉴》卷二二二,第7136页。
[161] 《旧唐书》卷一一《代宗纪》,第272页。
[162] 《唐大诏令集》卷九《广德元年册尊号赦》,第57页,除此之外,还赦免了安禄山、史思明的戚属,“其安禄山史朝义亲族、应在诸道一切原免”。
[163] 《新唐书》卷五六《刑法志》:“代宗性仁恕,常以至德以来用刑为戒。及河洛平,下诏河北、河南吏民任伪官者,一切不问。得史朝义将士妻子四百余人,皆赦之。仆固怀恩反,免其家,不缘坐。剧贼高玉聚徒南山,啖人数千,后擒获,会赦,代宗将贷其死,公卿议请为菹醢,帝不从,卒杖杀之。谏者常讽帝政宽,故朝廷不肃。”(第1416页)
[164] 《旧唐书》卷九九《萧华传》,第3096页。按萧华拜相的时间,本传云在上元元年十二月,《旧唐书·肃宗纪》《新唐书·宰相表》《资治通鉴》皆系于上元二年二月。
[165] 目前传世者有十余篇邵说为郭子仪代拟的表奏,包括著名的《代郭令公请雪安思顺表》,可知其颇受郭子仪信用。
[166] 《旧唐书》卷一三七《邵说传》,第3765页。
[167] 《旧唐书》卷一二四《薛嵩传》,第3525页;《资治通鉴》卷二二二,第7136页。另裴抗《魏博节度使田公神道碑》云,“初怀恩之讨朝义也,深结归命之帅,阴有将叛之心”,则归咎于仆固怀恩的说法或在其叛后不久便已流行(《文苑英华》卷九一五,第4816页)。
[168] 其中较为代表性的有黄永年:《论安史之乱的平定与河北藩镇的重建》,见《文史存稿》,西安,三秦出版社,2004年,第252~268页;王寿南:《仆固怀恩与肃代时期的政治》,见《唐代人物与政治》,台北,文津出版社,1999年,第107~109页;张国刚:《唐代藩镇研究》(增订版),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24~26页。
[169] 萧颖士:《登故宜城赋》,《文苑英华》卷一二八,第586页。
[170] 《太平广记》卷一二二引《谭宾录》,第859页。
[171] 贾宪保:《从〈旧唐书〉〈谭宾录〉中考索唐国史》,见黄永年主编:《古代文献研究集林》第1集,西安,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年,第156~165页。
[172] 《旧唐书》卷一一五《崔器传》,第3374页。按《册府元龟》卷九四一所引文字更近于《谭宾录》,可证《谭宾录》亦出自国史(第11091页)。
[173] 《旧唐书》卷一一五史臣曰持论更显苛刻:“自古酷吏滥刑,幸免者多矣,苟无强魂为祟,沮议者惑焉。器深文乐祸,居官令终,非达奚诉冤,无以显其阴责矣。”赞曰,“崔器深文,达奚作祟。七子伊何?李承为最”,认为同传七人中以李承行迹最值称道,巧合的是李承亦曾有陷伪经历(第3380页)。
[174] 《唐会要》卷七九,第1730页。
[181] 《旧唐书》卷五〇《刑法志》,第2151页。
[182] 韦述国史最初以玄宗末为下限,后经柳芳、令狐峘等修订并增补了肃宗朝的史事。参见杜希德:《唐代官修史籍考》,第157~165页。
[183] 元稹:《与史馆韩郎中书》,《元稹集校注》,第848页。
[184] 《册府元龟》卷一四〇,按《册府元龟》系其事于元和元年,“元年”系“九年”之讹(第1691页)。
[185] 《唐代墓志汇编》大历064,第1805页。
[187] 《新唐书》卷一四六《李栖筠传》,第4735页。
[188] 苏颛墓志,拓本刊毛阳光、余扶危主编:《洛阳流散唐代墓志汇编》,北京,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3年,第390~391页。按天宝十五载二月高元珪墓志署“国子司业苏预撰”,可证工部侍郎之衔系燕所授(《唐代墓志汇编续集》天宝113,第664页)。
[189] 《旧唐书》卷一一三《苗晋卿传》,第3350~3351页。
[190] 《资治通鉴》卷二一八,第6987页。
[191] 李华:《唐丞相故太保赠太师韩国公苗公墓志铭并序》,《唐文粹》卷六八,四部丛刊本。
[192] 《杜甫集校注》卷六,第1612页。
[193] 《旧唐书》卷一九〇下《王维传》,第5052页。
[194] 王维撰、陈铁民校注:《王维集校注》,北京,中华书局,1997年,第499页。
[195] 《资治通鉴》卷二二〇,第7050页。
[196] 赵翼著、王树民校证:《廿二史札记校证》,北京,中华书局,2013年第2版,第434页。
[197] 在唐宋变革说的关照下,这方面的讨论尤多,概论性的梳理可参见葛兆光:《中国思想史》第2卷,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111~140页。
[198] 路育松:《从对冯道的评价看宋代气节观念的嬗变》,载《中国史研究》2004年第1期,第119~128页。
[199] 遗民这一群体及其内部的复杂性,因赵园《明清之际士大夫研究》的出版而广受学界关注(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近年学者复留意到民初遗民在新旧夹击下的状态,即历代遗民皆因气节而受士大夫推重,但至民初,清遗民转而成为“守旧”的象征,遭人讥笑,“遗民”变成了“遗老遗少”。参见林志宏:《民国乃敌国也:政治文化转型下的清遗民》,北京,中华书局,2013年。
[200] 《唐大诏令集》卷一二六《处置受贼伪官陈希烈等诏》,第680页。
[201] 《旧唐书》卷一一二《李岘传》,第3345页。按此处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做了更加显豁的改写:“天子南巡,人自逃生。”(第7049页)
[202] 《资治通鉴》卷二二〇,第7058页。
[203] 《资治通鉴》卷二一八,第6971页。尽管《资治通鉴》的叙事融汇各种公私记载,非直接出自唐人之手,但从保存的唐代文献来看,亦直言不隐,如《安禄山事迹》云:“銮驾自延秋门出,百官尚未知。明日亦未有来朝者。”(第104页)
[204] 《宋本册府元龟》卷九二三,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3665页。按“垍”,原作“洎”,据明本改。
[205] 《旧唐书》卷一八七下《卢奕传》,第4894页;《资治通鉴》卷二一七,第6939页。
[206] 《旧唐书》卷一八七下《卢奕传》,第4894~4895页。另参《唐会要》卷八〇,第1756~175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