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韩愈元和九年所撰《答魏博田弘正仆射书》云其与田弘正“未获拜识”(《韩愈文集汇校笺注》,第954页),可知两人此前并不相识。
[32] 韩愈生平为公卿大臣撰作碑铭、墓志甚多,甚至有“谀墓”之讥,如韩愈为袁公滋所撰《袁氏先庙碑》(《韩愈文集汇校笺注》卷十七,第1890页),便是受本人请托,故其绝非排斥撰写此类文字。
[34] 《册府元龟》卷六五八,第7877页。
[35] 《封氏闻见记校注》卷五,第41页。
[36] 马总:《郓州刺史厅壁记》,《唐文粹》卷七三,四部丛刊本。
[37] 刘兴超:《论唐代厅壁记》,载《四川大学学报》2008年第3期,第133~137页。杨俊峰进而指出,唐代地方官员多借助厅壁记彰显自己的治绩,成为一种变形的“德政碑”。参见《我曹之春秋:盛唐至北宋官厅壁记的刊刻》,载《政大历史学报》第44期,第54~58页。
[38] 《通典》卷一六五引文明元年四月敕文,另据注文所引贞元二年敕,可知这一传统一直延续到唐后期(第4244页)。这种做法的源流或可上溯秦汉,1992年在敦煌悬泉置遗址发现的泥墙壁书《使者和中所督察四时月令五十条》,与之功用类似。
[39] 《旧唐书》卷九八《卢奂传》:“二十四年,玄宗幸京师,次陕城顿,审其能政,于厅事题赞而去,曰:‘专城之重,分陕之雄。人多惠爱,性实谦冲。亦既利物,在乎匪躬。斯为国宝,不坠家风。’”(第3069页)韩愈《徐泗豪三州节度掌书记厅壁记》:“愈乐是宾主之相得也,故请刻石以纪。而陷置于壁间,俾来者得以览观焉。”(《韩愈文集汇校笺注》,第348页)两例皆可证壁记具有一定的公共性。
[40] 马总:《郓州刺史厅壁记》,《唐文粹》卷七三,四部丛刊本。
[41] 这种通过对于时间起点的移动,重塑历史记忆的传统,使得在王朝历史的编纂中,“起元”便成一个重要而富有争议的话题(参见徐冲:《中古时代的历史书写与皇帝权力起源》,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第5~43页)。这种传统的影响某种意义上甚至存续到了当代,胡风1949年11月20日在《人民日报》发表的著名诗篇《时间开始了》,其实表达出了同样的意味。
[42] “谨始”,即哪一任地方官员列于壁记之首,本身便是壁记写作中关注的焦点之一(刘兴超:《论唐代厅壁记》,载《四川大学学报》2008年第3期,第136页),然而正如下文讨论的狄仁杰这个例子所展现的那样,将谁塑造为地方官吏的榜样,也关系到如何来呈现与编织地方记忆。
[43] 雷闻:《郊庙之外:隋唐国家祭祀与宗教》,第235~240页。
[44] 冯宿:《魏府狄梁公祠堂碑》,《文苑英华》卷八七七,第4627页。宋人著录有两方狄仁杰祠堂碑,一方是开元十年李邕撰《唐魏州刺史狄仁杰生祠碑》,另一方便是元和七年冯宿所撰(《宝刻丛编》卷六,第128~130页)。按此碑至今尤存,现位于大名县孔庄村北。
[45] 《宝刻丛编》卷六记载此碑由冯宿撰、胡证书并篆额,据《旧唐书》卷一六八《冯宿传》及《金石萃编》卷一一三《冯宿碑》,冯宿时为朝官,可知此碑多是由朝廷颁赐,而胡证更是唐廷新命的魏博节度副使,这二人都谙熟河朔情势,碑文大约是唐廷与田弘正共同商议后的产物。
[46] 唐廷亦以善意回报田弘正的恭顺,次年李吉甫奏,“河阳宿兵,本以制魏博,今弘正归顺,则河阳为内镇,不应屯重兵以示猜阻”,于是徙理汝州(《资治通鉴》卷二三九,第7706页)。
[47] 《旧唐书》卷八九《狄仁杰传》云,“及去职,其子景晖为魏州司功参军,颇贪暴,为人所恶,乃毁仁杰之祠”,将狄仁杰祠的毁弃,归因于其子狄景晖的失政(第2895页)。按《狄仁杰传》的记载本自韦述国史,大约更近于历史的真实,但在元和中田弘正重修祠堂的特殊背景下,这一“事实”缺乏“戏剧性”,或因此被另一种历史记忆所取代。
[48] 《资治通鉴》卷二二四,第7221页。陈磊《唐长庆元年幽州的军变——从史料撰写的层面看》一文对田承嗣为安史父子营建祠堂的背景有较为细致的分析(《兴大历史学报》第25期,第14~18页)。
[49] 这一对安史之乱的定性,承袭的是唐廷方面的话语体系,类似表达可见《旧唐书》卷一二〇《郭子仪传》史臣曰:“天宝之季,盗起幽陵。”(第3474页)《文苑英华》卷八〇〇《邠州节度使厅记》:“洎逆胡**幽朔。”(第4231页)按安史乱后,唐代官方文献中习称安史为“逆胡”。
[50] 《新唐书》卷一二七《张弘靖传》,第4448页。
[51] 《文苑英华》卷八七七《魏府狄梁公祠堂碑》:“物不可以终否,必继起邦杰,钦往绩,懋来功,兹沂国田公是已。”(第4627页)
[52] 《旧唐书》卷一五《宪宗纪》,第450、463页。
[53] 元稹:《赠田弘正等父制》《赠田弘正等母制》,《元稹集校注》卷五〇,第1246~1248、1254~1255页。
[54] 这种“优礼而不逾制”的政治默契体现在很多方面,除了本文具体讨论的两个例子之外,田弘正尽管有使相等头衔,但并未像当时强藩节帅一样获得郡王的封爵,如田承嗣三代世袭雁门郡王,田弘正仅封沂国公,食封数量亦在正常范围之内,可知其身份定位是人臣而非诸侯。事实上,安史乱后,唐廷对于藩镇节帅、武将封爵猥滥,如润州牙将张子良仅以擒李锜功便被封为南阳郡王(《旧唐书》卷一四《宪宗纪》,第423页;另参赵翼:《陔余丛考》卷十七《唐时王爵之滥》,第336~339页)。但在文官系统依然维持了旧有的秩序。若套用册封体制区分内臣、外臣的观念,不无将藩镇视为化外的意味。
[55] 裴抗:《魏博节度使田公神道碑》,《文苑英华》卷九一五,第4816页。
[56] 欧阳修《集古录跋尾》卷七著录裴抗撰《唐魏博节度使雁门郡王田承嗣碑》,按此碑即田承嗣神道碑(北京,人民美术出版社,2010年,第173~174页)。《宝刻丛编》《宝刻类编》皆误著录此碑为田承嗣德政碑,田承嗣德政碑大约宋人已不得见。
[57] 《旧唐书》卷一一八《王缙传》,第3416~3417页。
[58] 《旧唐书》卷一一《代宗纪》,第303页。
[59] 《旧唐书》卷一四一《田承嗣传》,第3838页。
[60] 《旧唐书》卷一四三《李怀仙传》:“既而怀恩叛逆,西蕃入寇,朝廷多故,怀仙等四将各招合遗孽,治兵缮邑,部下各数万劲兵,文武将吏,擅自署置,贡赋不入于朝廷,虽称藩臣,实非王臣也。朝廷初集,姑务怀安,以是不能制。”(第3895~3896页)
[61] 与德政碑一样,生祠的建立亦需事先上请(雷闻:《郊庙之外:隋唐国家祭祀与宗教》,第232~235页)。因此代宗时同华节度使周智光自立生祠,成为其一大罪状(《旧唐书》卷一一四《周智光传》,第3370页)。
[62] 裴抗:《魏博节度使田公神道碑》,《文苑英华》卷九一五,第4817页。
[63] 除了另立田承嗣神道碑,下文论及的贞元十年田绪请立田承嗣遗爱碑其实也有同样的目的。
[64] 或有学者强调节帅世袭是河朔故事的核心(参见张天虹:《“河朔故事”再认识:社会流动视野下的考察——以中晚唐五代初期为中心》,见严耀中主编:《唐代国家与地域社会研究》,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196~203页),但笔者更赞成彼得森稍作扩大的解释,即由藩镇自行推举节帅,事后报唐廷承认(《剑桥中国隋唐史》,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第559页)。
[65] 对于河朔故事形成过程中的博弈,已有学者加以讨论,参见孟彦弘:《“姑息”与“用兵”——朝廷藩镇政策的确立及其实施》,《唐史论丛》第12辑,西安,三秦出版社,2010年,第115~145页;李碧妍:《危机与重构:唐帝国及其地方诸侯》,第356~371页。
[66] 《资治通鉴》卷二二六,第7292页。
[67] 对其间的利害关系,田悦本人有非常明确的表述:“然悦所以坚拒天诛者,特以淄青、恒冀二大人在日,为悦保荐于先朝,方获承袭。今二帅云亡,子弟求袭,悦既不能报效,以至兴师。”(《旧唐书》卷一四一《田悦传》,第3842页)
[68] 本章第一节论及元和四年成德王承宗欲袭位,“朝廷伺其变,累月不问。承宗惧,累上表陈谢”,便是典型的例子(《旧唐书》卷一四二《王承宗传》,第3878页)。事实上,田弘正之所以能够取代田怀谏,为众所拥立,“军中以朝廷久无命,众情不固”也是一个相当关键的因素(《册府元龟》卷一七七,第2128页)。
[69] 权德舆《起复吴少阳状》中对这种拖延战略的运用有所描述:“少阳丁忧,已近五十日,未有恩命起复除官。比来诸道节将,每有起复,皆不如此淹久……至如今日起复,即恐不可过迟……今若议除替,即须准拟兴师。”(《权德舆诗文集》,第723页)李德裕也曾论及:“先是河朔诸镇有自立者,朝廷必先有吊祭使,次册赠使、宣慰使继往商度军情。必不可与节,则别除一官;俟军中不听出,然后始用兵。故常及半岁,军中得缮完为备。”(《资治通鉴》卷二四七,第7984页)因此在双方的博弈中,拖延战略虽然使唐廷在名义上占据了主动,但同时也给藩镇提供了备战的喘息之机。
[70] 从目前发现的墓志来看,唐高祖称帝后育有多位子女,他们与太宗诸子虽名为叔侄,其实年龄相仿,同长宫掖,这为齐王元昌为何会参与李承乾谋反提供了一特别的注脚。按李元昌武德三年生,墓志拓本刊《长安新出墓志》,第46页。
[71] 裴抗:《魏博节度使田公神道碑》,《文苑英华》卷九一五,第4817页。
[72] 《资治通鉴》卷二二五,第7230页。
[73] 《新唐书》卷二一〇《田绪传》,第59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