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 《资治通鉴》卷二二五,第7226页。
[75] 《新唐书》卷二一〇《田承嗣传》:“仍以其子华尚永乐公主,冀以结固其心,庶其悛革;而生于朔野,志性凶逆,每王人慰安,言词不逊。”(第3838页)
[76] 《册府元龟》卷一七六,第2118页。按田绪、田纶,《册府元龟》宋、明本皆误作“田渚”“田沦”,今据《旧唐书》卷一四一《田承嗣传》改正(第3840页)。
[77] 据《金石录》卷八著录,此碑立于大历十三年七月(《金石录校证》,第146页),赵贞信在《封氏闻见记校注》附录中据碑文中“自宝应以至于兹十有三年”一句,推算碑可能立于大历十一年,或十有三年之“三”系“五”之讹。按大历十一年,魏博与唐廷尚在交战中,而碑文中提及,“时大军之后,良材一罄,龙门上游,下栰仍阻。公乃使河中府以营建之旨咨于台臣,精诚内驰,万里潜契”,则时魏博与唐廷已和解,有修开元寺之举,并碑文所云“开元者,在中宗时草创则曰‘中兴’;在玄宗时革故则曰‘开元’”,皆有示好唐廷之意,则碑当立于大历十三年,“三”或为“五”之讹。另考时驻节河中者乃郭子仪,此事所体现的郭子仪斡旋于唐廷与河朔之间的作用,颇值得进一步探究,亦可为“子仪尝遣使至,承嗣西望拜之,指其膝谓使者曰:‘兹膝不屈于人若干岁矣,今为公拜’”一说提供一注脚(《旧唐书》卷一二〇《郭子仪传》,第3467页)。
[78] 封演:《魏州开元寺新建三门楼碑》,《文苑英华》卷八六三,第4554页。北平郡王庭琳,原作“北平郡王廷琳”,据傅增湘《文苑英华校记》改(第9册,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6年,第546页)。按田承嗣诸弟似名皆从“广”,田弘正父名庭玠。
[79] 《旧唐书》卷一四一《田悦传》,第3841页。
[80] 德宗的生母沈氏便因安史之乱而下落不明,继位后多年寻访未果,成为其生平宿憾(《旧唐书》卷五二《睿贞皇后沈氏传》,第2188~2190页)。
[81] 参见孟彦弘:《“姑息”与“用兵”——朝廷藩镇政策的确立及其实施》,《唐史论丛》第12辑,第120~128页。
[82] 此碑碑文不传,宋人亦未见著录,仅《陆贽集》卷二〇《请还田绪所寄撰碑文马绢状》中提及,尽管陆贽本人推辞了撰写碑文的诏命,但此碑由于是朝廷颁赐,后当另选朝臣撰文刻石,此文系时暂依江榕《年谱集略》(《陆贽集》,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第641~642、811页)。
[83] 安史之乱后,唐廷以公主下嫁藩镇节帅的案例并不少见,对相关史料的钩稽见王寿南:《唐代公主之婚姻》,见《唐代研究论集》第1辑,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92年,第185~187页。但稍不同的是,德宗贞元初是有计划借助公主下嫁笼络河朔藩镇,又在贞元二年、三年分别嫁义阳公主于成德王士平,义章公主于义武张茂宗。另参新見まどか:《唐代河北藩鎮に対する公主降嫁とウイグル》,《待兼山論叢》47卷,第25~51页。
[84] 陆贽:《册嘉诚公主文》,《陆贽集》卷六,第170~174页。
[85] 《新唐书》卷八三《赵国庄懿公主传》,第3663页。
[86] 《旧唐书》卷一四一《田季安传》,第3846~3847页。
[87] 丘绛:《常山郡王田绪神道碑》,《文苑英华》卷八九一,第4690~4693页。按丘绛,原作“丘降”,据傅增湘《文苑英华校记》第9册改(第711页)。《旧唐书》卷一四一《田绪传》有丘绛。
[88] 田悦被杀后,德宗为息事宁人,一方面承认田绪承袭节度使之位,另一方面又追赠田悦为太尉,并未以叛臣目之(《旧唐书》卷一二《德宗纪》,第342页),因而田悦并未被排除出魏博节帅的合法谱系之中。但在新立的田承嗣神道碑中,已完全抹除田悦的痕迹,裴抗本人亦只云“宾事戎麾,出入三世”,未将田悦计算在内(《文苑英华》卷九一五,第4817页),而《田绪神道碑》中则以“无何太尉寝疾,以或措置故事,不归于公”一语含糊带过(《文苑英华》卷八九一,第4691页)。这与罗让碑中对同样被杀的乐彦祯的表述颇有差异,参见本书第七章。
[89] 《旧唐书》卷一四一《田绪传》,第3846页。
[90] 《册府元龟》卷三〇三,第3575页。
[91] 《旧唐书》卷一四一《田季安传》,第3847页。
[92] 在此之后,田季安也采取过一些行动,改良与唐廷的关系,如元和七年,进绢五千匹,充助修开业寺,为崔群所谏止(《旧唐书》卷一五九《崔群传》,第4188页)。
[93] 《金石录校证》,第163页。
[94] 此碑北宋尚存,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九:“北都有魏博节度使田绪遗爱碑,张弘靖书;何进滔德政碑,柳公权书,皆石刻之杰也。政和中,梁左丞子美为尹,皆毁之,以其石刻新颁《五礼新仪》。”(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第122页)
[95] 傅璇琮:《唐代翰林学士传论》,第418~419页。
[96] 杜牧:《唐故银青光禄大夫检校礼部尚书御史大夫充浙江西道都团练观察处置等使上柱国清河郡开国公食邑二千户赠吏部尚书崔公行状》:“高承简罢郑滑节度使,滑人叩阙,乞为承简树德政碑。内官进曰:‘翰林故事,职由掌诏学士。’”(《杜牧集系年校注》,第915页)另参见毛蕾:《唐代翰林学士》,第91~93页。
[98] 元稹:《进田弘正碑文状》,《元稹集校注》,第953页。
[99] 卢建荣对此问题也有注意,比较了同为元稹所撰田弘正德政碑、田弘正墓志对说服魏博将士归唐场景描述的差异,认为与面对不同的读者有关,《沂国公魏博德政碑》云:“乃大言曰:‘尔辈即欲用吾语,能不杀副大使,且许吾取天子恩泽,洗汝痕秽,使千万众知君臣父子之道,从我乎?’”《故中书令赠太尉沂国公墓志铭》云:“天子未命敢有言吾麾节者死,讫吾世敢有不从吾忠孝者死,汝辈可乎?”(《飞燕惊龙记》,第122~123页)另可资参照的是李德裕在主持平定昭义刘稹之乱时所作《代卢钧与昭义大将书》云,“钧所以不引古事,不饰虚词,直指目前,易于取信”,反映了同样的倾向(《李德裕文集校笺》,第155页)。
[100] 陆扬教授曾提示笔者元稹对朴质文章的追求及反对堆砌辞藻的写作方式,可能与他在文学上的偏好有关。例如元稹《制诰序》云:“然而余所宣行者,文不能自足其意,率皆浅近,无以变例。追而序之,盖所以表明天子之复古,而张后来者之趣尚耳。”(《元稹集校注》,第1007~1008页)而白居易《唐故武昌军节度处置等使正议大夫检校户部尚书鄂州刺史兼御史大夫赐紫金鱼袋尚书右仆射河南元公墓志铭并序》也提及:“既至,转祠部郎中,赐绯鱼袋,知制诰。制诰,王言也。近代相沿,多失于巧俗。自公下笔,俗一变至于雅,三变至于典谟。”(《白居易文集校注》,第1928页)
[101] 较之田承嗣德政碑由“缁黄、耋耆诣阙陈乞”获致,田弘正德政碑由后任节度使李愬“状其德政”请立,更符合中晚唐顺地藩镇的惯例。而至宋初,更明文规定禁止吏民诣阙上请,相关的讨论参见本书第四章。
[102] 元稹:《沂国公魏博德政碑》,《元稹集校注》,第1295~1296页。
[103] 《旧唐书》卷一四一《田弘正传》,第3851页。
[105] 杜牧:《银青光禄大夫检校礼部尚书兼御史大夫充浙江西道都团练观察处置等使上柱国清河郡开国公食邑三千户赠吏部尚书崔公行状》,《杜牧集系年校注》,第915页。
[106] 目前所见少数先例都有特殊的渊源,如杜如晦在隋受高孝基赏识,入唐位至宰相后“为其树神道碑以纪其德”(《旧唐书》卷六六《杜如晦传》,第2469页)。
[107] 《旧唐书》卷一五《宪宗纪》,第443页。
[108] 《旧唐书》卷一四一《田季安传》,第3847页。
[109] 田在卞墓志,《唐代墓志汇编》会昌043,第2242页。卢建荣《飞燕惊龙记》中对此方墓志已有讨论(第189~191页)。
[110] 《旧唐书》卷一七二《萧俛传》,第4477~4478页。
[111] 穆宗并非没有给予田弘正支持,如下诏对跟随田弘正前往成德的魏博旧属四十一人皆加官晋爵,可惜多口惠而实不至。参见白居易:《魏博军将吕晃等从弘正到镇州各加御史大夫宾客等制》,《白居易文集校注》,第482页。
[112] 《旧唐书》卷一一九《崔倰传》,第3444页。
[113] 对此类官员特质的分析,可参见李锦绣:《唐代财政史稿》下卷,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1270~1281页;卢建荣:《聚敛的迷思:唐代财经技术官僚雏形的出现与文化政治》,第163~198页。
[114] 《旧唐书》卷一七二《萧俛传》,第4478页。
[115] 财政问题一直是制约唐廷能否与藩镇长期作战的瓶颈,要维系对河北藩镇的赎买政策,并不容易。田弘正归顺时,宪宗“发内库钱百五十万缗以赐之”,已被宦官目为过多,移镇成德时,穆宗原本答应“赐镇州三军赏钱一百万贯”,亦出自内库。内库作为唐后期国家财政的后备库,主要收入来自各地的进奉,宪宗为积累削平藩镇的资金,广纳进奉。即便如此,面对不断的大额需索,亦难以长期维系,学者统计宪宗一朝内库供军费用高达缯绢5221万匹、钱416万贯、银5千两,甚至认为宪宗被弑的原因之一,是他和宦官争夺对内库的控制。参见李锦绣:《唐代财政史稿》下卷,第1032~1043页。
[116] 《资治通鉴》卷二三九,第7696页。
[118] 《资治通鉴》卷二四二:“自宪宗征伐四方,国用已虚,上即位,赏赐左右及宿卫诸军无节,及幽、镇用兵久无功,府藏空竭,势不能支。”(第780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