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政治默契的形成

作者:仇鹿鸣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165] 《旧唐书》卷一四一《田布传》,第3853页。

[166] 《册府元龟》卷一七七,第2129页。

[167] 元稹:《沂国公魏博德政碑》,《元稹集校注》,第1293页。

[168] 但不应该简单地把这样的挑战视为叛乱,即使在四镇之乱最严重的时候,虽各自称王,但仍强调用“国家正朔,今年号不可改也”(《旧唐书》卷一四一《田承嗣传》,第3844页)。藩镇“弱唐”,但并不反唐,绝大多数的骄藩节帅只能被视为强臣,而非叛臣,正是这样格局的存在才能形成最终双方都能接受的政治默契。

[169] 《旧唐书》卷一一一《房式传》:“时河朔节度刘济、王士真、张茂昭皆以兵壮气豪,相持短长,屡以表闻,迭请加罪。”(第3325页)可知在河朔藩镇之间亦矛盾重重,在既往的研究中,学者倾向于将河朔藩镇视为一个拥有共同利益的政治联合体,从而忽视了其内部复杂的分合关系。

[170] 陆扬《西川和浙西事件与元和政治格局的形成》一文对刘辟、李锜叛乱前后与朝廷互动有细密分析,彰显了朝廷与藩镇之间既往形成的政治默契失效后,因误判所引发的战争,也说明了默契与惯例在中晚唐政治中的重要作用(见《清流文化与唐帝国》,第20~34页)。

[171] 罗让碑,拓片藏中国国家图书馆,关于此碑的详细讨论参见本书第七章。

[172] 《白居易文集》中有《除某王魏博节度使制》,此篇当为拟制,但可证明这一故事的存在(《白居易文集校注》,第958~960页)。按谢思炜认为此制反映了田弘正归附后曾一度有以亲王遥领魏博的举措,事实上,田弘正归附后,李绛立主“乞明旦即降白麻除兴节度使”,此议为宪宗所接受,借以笼络田弘正,坚定其向化之心(《资治通鉴》卷二三九,第7696页)。故亲王遥领之事并不存在,但之前朝廷中确实曾有真除节度使还是先授予留后的争论,故此制可能是当时的拟制。关于拟制的问题,参见谢思炜:《拟制考》,载《文学遗产》2009年第1期,第42~50页。

[173] 《宋本册府元龟》卷一七六,第420页。

[174] 《旧唐书》卷一四一《张茂昭传》,第3858页。

[175] 《旧唐书》卷一四三《朱希彩传》,第3896页。

[176] 《旧唐书》卷一四三《朱希彩传》,第3896页。

[177] 《旧唐书》卷一一《代宗纪》,第289~291页。

[178] 《唐会要》卷七八“亲王遥领节度使”条下枚举中晚唐相关案例十余则(第1697~1698页),如果我们意识到这一政治默契曾被广泛推行的话,无疑《唐会要》中所列举的只是其中很小的一部分而已。

[180] 柏元封墓志,《唐代墓志汇编续集》大和038,第9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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