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书,通常不端正。人在忍痛、在赶时间、在怕被人看见的时候写字,字会歪,会连,会挤成一团。这四个字不歪。一笔一笔,像在家里写家书。
——写字的人,当时很稳。
闻人默把布拿起来。
他没有看。他看不了。
他把布贴在指腹上。
从第一个字,摸到第四个。
一寸半的布,他摸了很久。
摸到一半,他的手停了。
叶孤鸿看着他。
阿渡也看着他。棚子里三十二个人都看着他。只有炭盆还在响。
闻人默的手指停在那里,一动不动。然后他退回去,从第一个字重新摸起。
这一遍,他摸得更慢。
摸完,他把布放下。他放得很轻,像放一只刚出生的鸟。
“别来,”他说,“是旧的。”
“什么意思?”
“墨。”闻人默说,“前两个字是朱墨写的。写得很早。写在布上,吃了进去,凹下去了。你手指压上去,能觉出沟。”
“后两个字呢?”
“后两个字,是血。”他说,“刚上去的。在布面上,还在浮着。”
棚子里有人低声抽了一口气。是卖布的,他捂住了嘴。
阿渡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他只知道那块布上的字,看着一样红。
一样的红,怎么会一个旧、一个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