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炎三年六月初一—七月初五·临安
六月初一,城里的衙门门口,贴了一张结案文书。
不是一个人在贴。是四个差役一起贴的。四个人,一边两个人,把一张大纸从怀里抽出来,抹上浆,从中间往外按。
纸很长。按到边上,浆还湿着。
顾惊澜去看的时候,围的人已经站了两层。
她把纸上的字抄了一遍。
抄出来的东西是这个样子的:
城西郑氏一家九口,五月十九夜被焚死。
验得:刀伤六处,火伤九处。凶手四名,皆北人。
郑允升,本朝通奉,暗通北国,为其所卖。
家人既死,郑允升知情不报,罪加一等。
拟斩。家产入官。
底下是一个日期,一个方印。
她抄完,退出来,站在巷子口把这一段又读了一遍。
九口。凶手四名,皆北人。罪由:通北。郑允升的罪,不是杀人,是通北。
他家里死了九个人,纸上的结论是:他通北。
她把纸折起来。
那天夜里,她把这一张放在桌上。
闻人默的手指从头摸到尾。
摸到纸的右下角,他停了下来。
“这张纸,”他说,“我摸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