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想想带着老爷子到商场置办了一身昂贵的行头。
两个小时后。
老爷子穿着一身深灰色干练的中山装,花白的头发梳成服帖的后背头,上衣口袋里揣着一块怀表,手腕上戴着一串玉珠手串。
打眼一看。
像一个很有钱的……老管家!
时想想站在老爷子前面,一身老花锦缎旗袍,头上烫着富太太时兴的波浪卷发,用一枚古老神秘的叶状发夹盘起发尾。
发福的脸,微微一笑,连眼睛都找不到。
脖子上戴着数串帝王绿级别的翡翠珠串。
内嵌皮草的旗袍外面罩着一整张雪白的貂皮披帛,光泽亮丽,贵气逼人。
像小萝卜的手指上戴满了宝石戒指,手腕上戴着一条墨绿色种水十足的圆条手镯。
从头到脚都在告诉全世界:老娘巨有钱!
老爷子弯着腰,伸手做了个请的手势:“小姐,下午茶已经顶好了,你里面请。”
时想想抬起里三层外三层的下巴,优雅中透着十二分的不屑:“让你找个地方喝茶,你找的什么啊?”
老爷子本来弯着的腰更低了:“小姐,这已经是老奴找到最好的茶楼,你将就用一下,等回家就好了。”
周围的人频频回头。
这谁啊?
老奴?
大清早亡了。
看这女的做派,跟传闻中的公主,格格有得一拼.
时想想摸了摸怀里抱着的白毛狮子狗:“算了,随便吃一点吧!”
这才屈尊降贵,踩着小细跟皮鞋往里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