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重回春栖城

作者:白衣苍狗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春栖城,是先帝元颂的故乡,当朝护国将军林逐,三代名将楚家、也就是萍娘的家族都出身于此。

自元颂建大魏国,春栖城便随之繁华,烟柳画桥,市列珠玑,户盈罗绮,加上距长安只有不到百里,许多王公贵族也喜好在此处添置外宅。

熙和元年一场大疫,并没有伤其根本。

如今故地重游,仍旧一派欣欣向荣。

马车正路过闹市区,那时候这条路尸体摞饼子一样,现在焕然一新,原本我被野狗啃食的地方,正站着个卖鲜花的女郎,面容姣好,唇下一颗痣活色生香,正担着一肩春色,拦住过路女郎兜售时令花。

女郎音色婉转柔美,引得一直闭目养神的沈云椒忽的开帘看去。

午后的暖阳漫进马车,沈云椒的侧脸色泽温润,日光映照下波光流转,让人想起一泓碧水,明镜空灵,比那卖花担兜篮里的鲜花还要炫目三分。

我不免又有些感慨,什么样的父母,才能生出沈云椒这样的脸啊。

沈云椒似有所感地扭头对上我的视线,面容却出奇地肃穆,“阿斐,有件事……”

我以为他是要开始聊正事了。

毕竟这次重回春栖城,并非闲游,而是因为一桩奇怪的命案。

约莫半月前,有个外地人路过春栖城,一夜之间就离奇死亡,尸身还被挖了眼。

那个倒霉鬼不是别人,正是沈云椒的小学徒,前段时日帮沈云椒来春栖城采买,约好了在平乐镇会合,结果半个月都没信儿,昨天终于露面,却成了尸体。

这小学徒我是知道的,双亲早逝,是个孤儿,一开始做货郎,后来因为机灵帮沈云椒带过几次货,就后边一直跟着沈云椒,没人知道他原本的名字,索性跟着沈云椒叫小沈。

虽然叫小沈,实际上却要比沈云椒大一点,应该有二十五六,常常在外奔走,算个老江湖,所以平时沈云椒对他都很放心。

我和小沈不算熟,只打过两次照面,但沈云椒和他的关系,大概是很亲厚的,这回他丢了命,沈云椒肯定不能不管。

至于我跟来,是想着能帮衬沈云椒。

毕竟我曾住在春栖城有段时日,比起沈云椒来,对这里还算熟悉。

可沈云椒问出的话却是和案情风马牛不相及,“你当年住在这里的时候,是和你那个情郎在一起吗?”

传闻中,瑞安王元澈在大婚之日,被准王妃陈阿细和情郎,也就是我,里应外合下了一杯鸩毒,而后携巨款趁乱私奔。

那情郎哄陈阿细逃出宫门之后,两人在春栖城过了一段蜜里调油的日子,但好景不长,大疫快来的时候,情郎一早就得了消息,直接卷走了所有钱财抛弃了陈阿细。

天理昭昭报应不爽,后来陈阿细这个毒妇果然遭天谴,落得个死无全尸的下场。

沈云椒一直对这个八卦很热衷,简直是疯魔的地步。

我每次有事要求他,只要透露一点做筹码,他就都答应。

透到现在,除了没把情郎的真名说出来,实在是没什么可交代的了。

但逃出宫之前,我和那情郎立过约定,无论成功与否,即便是我死了,也绝不能透露他的身份,虽然后来我和他可以说是反目成仇,但我也决定守约。

因为如果没有他,我现在还困在长安城中,某种意义上,他和沈云椒一样,都是我的恩人。

我想了想,冲沈云椒摇了摇头,“我俩确实有个租住的宅子,但并没有住在一起,因为入住的第一晚,他就跑了。”

他比传闻中还要现实,一天都不愿意演戏,当夜就卷走了我所有的钱,把我一个人留在春栖城自生自灭。

没了钱财,加上通缉令,我实在是寸步难行,后来连房钱都付不起,露宿街头,再后来的事情我就不记得了。

最后的记忆就是那场毁天灭地的大疫,我断手断脚,躺在尸堆里。

再然后就遇见了沈云椒。

沈云椒开口叫停,“好了,以后,莫要再提这个人了。”

他脸色发青,“这人比那小王八好不了多少,阿斐,你看男人的眼光,着实太差。”

他好似真的生气了,散发出了某种杀意,吓得原本窝在他肩头睡觉的金刚瞪着圆滚滚的眼珠子飞将过来,往我这个死对头怀里钻。

我撸着金刚脑袋上炸起的毛,一时还有点感动,忍不住逗沈云椒,“说起来那个宅子又大又好,咱们来都来了,若是还空着,你要不要随我去住啊?”

沈云椒慢慢抱住了自己,“斐,我们是兄妹之情,你千万不能对我有非分之想。”

他一天一个说法,上次还乐于助残,这回就升华到了兄妹之情了。

最后,还是图方便,选了客栈。

也是小沈生前曾落脚的客栈。

客栈附近最不缺的就是“百晓生”,一壶酒两个小菜,就知道了当日小沈入住的情形,说小沈当时背着个大包袱,还雇了辆十分气派的马车,浩浩****住进了客栈,住了两日就办了退房,没几天就在城郊被发现了尸体。

他背着的大包袱里应该就是沈云椒吩咐买的名贵药材,至于办退房的时间,正是沈云椒抵达平乐镇,写信件通知会合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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