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手里拿着一份装订好的检测报告,蓝色封皮,左上角盖着司法部物证鉴定中心的圆章。
宣誓完毕,她翻开报告第三页,声音清晰。
“经对送检上海牌机械手表进行x射线荧光光谱分析及微量元素比对,检测结论如下。”
“表壳材质为含银量百分之九十二点三的银铜合金,与上海手表厂1992至1994年间生产的'海鸥'系列女士表所用合金配方完全一致。”
“表背'k.m'刻字的刻痕深度为零点三毫米,刻制工具为钢针类尖锐器具,刻痕氧化程度与二十年以上的自然氧化特征吻合。”
她翻到下一页。
“被害人康某,身份证登记姓名全拼首字母为k.m。”
“经综合比对,送检手表与被害人康某的身份信息具有唯一对应性。”
她合上报告,退回证人通道。
陆诚没有坐下。
他从夏晚晴手边拿过一张a3大小的白纸,纸上已经打印好了证据逻辑图。
四个方框,四条连线。
他把这张纸递给书记员,书记员转交审判台,同时投影在法庭正上方的液晶屏上。
第一个方框:王虎供述——“蓝底碎花上衣勒颈,埋于河道第三棵歪脖子树下”。
连线指向第二个方框:物证一——蓝底碎花上衣残片,于指定位置出土,图案吻合。
第三个方框:王虎供述——“盗取死者手表,藏于老家土炕第四块砖下”。
连线指向第四个方框:物证二——上海牌手表,k.m刻字与被害人康某身份唯一对应。
四个方框的下方,画着一条粗黑的横线。
横线下面只有一行字——
“聂远家中搜查结果:无赃物,无凶器,无任何关联物证。”
陆诚开口了,声音压低了半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