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判决书编号,粤西刑初字第412号。”
陆诚的语速特意放慢,每一个字都咬得极重。
“被告人,谢某莲。”
“犯拐卖儿童罪,涉及两名未满半岁的婴儿!”
“经法院审理查明,数额巨大,性质恶劣。”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他停顿了足足三秒。
整个法庭安静得只能听见中央空调换气的微弱风声。
陆诚深吸一口气,声音陡然拔高,顺着扩音器砸遍全场。
“缓刑五年!!”
这四个字一出来。
旁听席最前排的几个文字记者,手里的录音笔脱手掉落在地。
塑料外壳磕在大理石地砖上,发出清脆的响声。
所有人都惊住了。
缓刑期间再次作案,意味着她不仅是重犯,更是把国家法律踩在脚底摩擦的狂徒。
陆诚根本不给对方喘息的余地。
他目光如刀,直刺向被告席上那个还在装模作样抹眼泪的老女人。
“辩护人刚才长篇大论。”
“说你的当事人是个乡下拾荒婆子,大字不识一个,是个法盲。”
“说她只当是穷人家养活不起送人,自己只是为了糊口。”
陆诚单手撑着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