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这份判决书算什么?!”
“1999年因为拐卖两个婴儿被判刑入狱!”
“2005年,正是你的五年缓刑期内!”
“你跑到粤东,换了名字叫李阿花,对外化名梅姨!”
“你重操旧业,伙同张维平,连续拐卖九名男童!”
他一把抓起桌上的五万元汇款底根影印件,在半空中抖得哗哗作响。
“这是一个无知村妇能干出来的事?”
“你这叫为了几百块钱跑腿糊口?”
“这是一个具备极强反侦察能力,熟悉警方办案流程,甚至知道利用假身份躲避追踪的职业惯犯!”
“这是一个在缓刑期内顶风作案的极恶之徒!”
这番话带着毁灭性的压迫感。
直接把谢某莲那层弱势老太的人皮,撕得粉碎。
被告席侧方。
谢某莲的指定辩护律师,那个三十出头的年轻男人。
刚才他念辩护词的时候,还挺直了腰板。
此刻。
他整个人僵在椅子上,两只眼睛死死盯着大屏幕上的那份判决书。
那枚鲜红的公章,刺得他眼底生疼。
脸上的血色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褪得一干二净,变成了死灰色。
他咽了一大口唾沫,喉结艰难地上下滚动。
缓刑期内作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