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诚语速不快,每个字咬的清楚。
“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也就是绿洲珠宝行抢劫案案发后第二十三天。失窃的十一公斤黄金及珠宝,通过地下钱庄经营者六爷,被兑换为三百万现金。”
激光笔的红点从六爷节点滑到旁边一个标注着交割单的图标上。
“请法庭查验物证一。”
书记员接过陆诚递交的文件袋,取出一张复原单据,双手呈递审判长。
审判长接过,目光在单据上逐行扫过。左边的年长审判员凑过来看了一眼,摘下眼镜又戴上。
陆诚同步在大屏幕上投出单据的高清扫描件。
泛黄的纸面,留着蓝色圆珠笔字迹。品类栏里写着金条(au999)7.2公斤、金饰2.1公斤、翡翠玉件3组、红宝石裸石2颗。金额栏:三百万元整。
经手人签名栏。
三个字。
徐天成。
笔锋凌厉。
旁听席安静两秒,随后响起细碎的嗡嗡声。
被告席上,徐天成左手食指和中指搓了一下大拇指。第五次。
脊背挺直,下颌线绷起,咬肌鼓出一个硬块。
贺天明站起身。
“审判长,辩方对此份证据提出质疑。”贺天明声音下压,节奏沉稳。
“这是一份所谓的复原文件,原始载体为一张二十多年前的软盘。软盘数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如何保证?
更何况,即便这份交割单为真,它也只能证明一九九八年存在一笔交易,这恰恰印证了辩方的时效抗辩,犯罪行为终了于二十六年前。这是孤证,审判长。”
贺天明说完,嘴角微提,退回座位。
屏幕上弹幕激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