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3章 和张居正的交谈

作者:肥鸟先行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张居正也明白了苏泽的意思,问道:「朝廷按照投资折算股份,有权派驻专员监理帐目、稽核开支,确保後续每一文钱皆用在刀刃上,地方无从推诿,亦不敢再行浪费?」

「正是如此!既承认朝廷在此项目中已有实质性投入与责任,赋予中枢监管之名与实,又能使成抚台等人戴股」立功,将功折过,继续主持实务,免於半途换帅再起波折。」

「铁路建成後之收益,按股分红,朝廷投入亦可逐步回收。此为以控代补」,变被动兜底为主动监管与长线收益。」

张居正点头道:「此法可行。以官股定名分,以监理行约束,以分红期回本,比单纯追加拨款或严厉追责更显周全。然仅控莱济一路,治标不治本。子霖言双管齐下,其二为何?」

苏泽深吸一口气,抛出了更核心的制度设计:「其二,当藉此契机,明定规制,防范於未然。」

「下官拟上《请严定重大工程筹议稽核事权疏》,奏请陛下及内阁,赋予户部对地方或部司所奏之重大工程,凡预算逾十万银元,或需徵发民夫逾千,或关涉国计、边防、漕运等紧要处者,拥有最终之财政可行性稽核权」与预算审批权」!」

他目光灼灼,条理分明地阐述道:「此类工程立项之初,除工部技术勘验外,户部须独立评估其预算之合理性、筹资方案之可靠性、偿债能力及对地方财政之影响。内阁再依据户部报告审批。」

「就算是全资自筹的工程,工程进行中,户部有权会同都察院、工部,随时派员稽核帐目、监察进度,对超支、浪费、挪用等情,拥有即时叫停及要求整改之权。」

「工程完结後,户部主持最终审计。若发现严重超支、浪费而事前评估失准或过程监管缺位,相关户部官员亦需连带追责;若地方或主事官瞒报虚报、阳奉阴违,则严惩不贷。」

张居正眼睛一亮。

苏泽这份奏疏,是妥妥的增加户部的权柄。

大明的财政体系,其实是要比宋代落後的。

宋代财政体系是高度集权的。

大宋中枢设置三司,户部、度支、盐铁事,掌管全国的财政,地方上又设置转运使司,负责地方上的财政徵收工作。

三司和转运使司,让宋代的财政官员可以掌控全国财政,是真正掌握财税大权。

但是大明的户部只能就分散多了。

唯一拥有的就是预算权,但其实这项权利也不是户部说了算的,都是需要皇帝和内阁点头的。

大明户部的权利是审批权,也就是批银元的权力。

至於银元批出去了,那些拿到银元的衙门怎麽使用,其实户部一直也没有很好的手段。

工部、兵部也都有各自的金库,这也大大侵夺了户部的权力。

而财政监督的权力,又在六科和都察院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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