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7章 改革双刃剑

作者:肥鸟先行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于慎行乘快船到吴县,比朝廷派遣明察的御史韩楫还要早到了。

他没进县衙,先去码头货栈。

扮作收丝的客商,和几个帐房、管事攀谈。

帐房们起初谨慎,但是于慎行做报馆记者的时候,和三教九流都打过交道,一番交谈後,他又展示了自己「京师来的商人」的实力,很快熟络起来。

「役银?」一个老帐房摆手,「早不用咱操心了。县里定了新章程,工坊主替雇工缴。」

「工坊主肯缴?」

「肯。」另一人接口,「能抵商税。东家算过,抵下来差不多,不亏。」

于慎行问:「抵多少?」

「三成。」老帐房压低声音,「但得是「正项商税』,杂捐不算。县衙有细则,坊主们人手一册。」「雇工呢?工钱可被克扣?」

「那倒没。吴县工价明码标价,东家压价,人就跑。如今各厂都缺人手。」

「而且九江那边也在挖人,待遇可好了,如果不是大部分人不愿意背井离乡,工钱说要再涨呢。」于慎行又去了两家织坊,问了几名雇工。

说法一致:役银东家缴,自己省了事,工钱照旧。

他心下稍安,但想起苏泽叮嘱,又往县衙户房跑了一趟。

以「欲设工坊谘询税务」为名,见了户房一名书办。

书办很热情,搬出一本《吴县役银折征及商税抵扣则例》。

于慎行翻开细看。

则例写得很清楚:凡在吴县开设工坊、雇佣长工者,须为雇工代缴「代役银」。

代役银数额按雇工人数、工种核定,每季缴纳。

缴纳後代役银可抵扣该工坊当季「正项商税」,抵扣上限为三成。

余下七成商税照常缴纳。

则例後附有计算公式和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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