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2章 倭国检查署

作者:肥鸟先行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当然,李一元这样的发言,其实也有在和杨思忠争夺海外事务主导权的意思。

李一元希望通过《大明会典》确定国策,他需要通过订立法条来限定大臣的权力。

这一点大家也心照不宣,但是也没有表示反对。

负责军务的阁臣戚继光也开口,表明要酬功,明确赏罚。

同时戚继光也提出,要对这次表现不错的朝鲜仆从军进行嘉奖,加快对朝鲜水师的训练。

这一点自然也没有异议。

协助朝鲜建立新式水师,这也是内阁议定的事情。

正如杨思忠所言,朝鲜内部的进步力量是压不住的,大明也不愿意永远将朝鲜维持在这个落後的状态。

因为朝鲜并非小国,人口众多,且与大明距离很近,保证朝鲜的稳定是第一位的。

此外,朝鲜作为钦定朝贡一等国,将朝鲜打造成朝贡体系的橱窗,也是十分有必要的事情。

负责财政的张居正翻阅户部奏报後言:「此战耗费皆取自逆产,未动国帑分毫,反有缴获充公。倭国三港通商之约既定,市舶司岁入必增。」

「本官已行文东南各省,增造通倭商船,扩丝绸、瓷器输倭之额。另,石见银山产出可藉新约稳固,於国用大有裨益。」

张居正是支持了杨思忠以倭养战的方针,不过他也提出要调整对倭国的出口,维持对倭贸易规模。

这点户部侍郎王锡爵记下来。

雷礼补充道:「兵部和总参谋部可咨文济州水师,令其每岁分舰巡弋倭国诸港,以示存在。倭国各封国戍卫倭王之轮替名册,亦需报备兵部存查。」

李一元提议道:「倭王既迁郡山城,其宫廷仪制、诸大名贡额,当由礼部订定章程,以免僭越。」

「礼部可会同鸿胪寺,草拟《倭王仪制则例》。」

张居正续言道:「经济之控尤为根本。倭国各封国铸币比价,须由大明钱监核准,关税则例,宜由户部统一颁行。」

「另,可令倭国商社总会设於堺港大明使馆左近,便於监管。」

高拱总结说道「诸公所见皆切要害。然倭人狡黠,条约虽签,尤须防其反覆。」

这时候,苏泽站出来说道:「首辅,诸位阁老,下官以为,倭国新行分封邦联」之制,虽赖《堺港条约》与天朝军威暂得安稳,然其内里纷争未绝,诸大名各怀异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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