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後,郭崇岳用剩下的银元买了些红布、酒肉,在野牛溪办了场简单的仪式。
阿月是个结实沉默的姑娘,脸上有和飞鹰相似的鹰羽纹样。
仪式按照大明和部落风俗结合的方式进行,两人对着篝火叩拜,交换了信物,郭崇岳给了一把短刀,阿月回赠了一串兽骨项链。
成了亲,郭崇岳第二天就带着飞鹰、阿月,以及部落里另外八个青壮,骑马去了黑水港开拓使司衙门。
接待的还是罗锋。
「郭兄弟,这次是————」罗锋看见他身後一群殷商旧民,有些疑惑。
「登记家人。」郭崇岳递上婚书和事先写好的名单,「这是我妻子阿月,这些是我妻兄飞鹰,以及本家的堂兄弟、子侄共九人。按《北洲徙宗安置条则》,拓荒者家人可一并登记入籍,享同等授田待遇。」
罗锋接过名单细看。条例里确实有这条,旨在鼓励拓荒者携家带口紮根北洲。
但以往来的大多是汉人流犯,少有把殷商旧民直接登记为「家人」的。
但是他看了一眼郭崇岳,又想到北洲无边的土地,掏出册子开始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