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了一件蠢事。
那就是,我得知周晟一会和司嘉铭还有孟榛一起吃饭后,我把周晟一约了出来,哀求他说,带我一起去吧,我想见见他的未婚妻。叫孟榛是吗?她漂亮不漂亮?
周晟一张了张嘴巴,一脸苦笑地看着我。
可怜巴巴的我,因为这场错得的爱情显得卑微无比的我。
周晟一无奈极了,他说:“好的。那一块去吧。还有,她很漂亮。真的很漂亮。”
周晟一不是故意要刺激我,孟榛真的很漂亮,一件呢子小外套,胸前栖息两只蝴蝶,并不十分瘦,是一看便知道家境极优却又非刁蛮任性而是很有涵养的女子。笑起来,眉眼弯弯,如同新月。
当我踏着平底鞋走到司嘉铭面前的时候,他只是微微一皱眉,怔了一秒,便已经坦然自若地跟他身边的佳人介绍我。
——晟一的朋友。
孟榛闻言,冲晟一狡黠一笑。
让我和周晟一在孟榛的世界里扯上暧昧的关系,他必然可以摆脱掉嫌疑,司嘉铭真的很聪明。
我这才发现,司嘉铭真的是个好演员。
我的腿一直在发抖,面上的表情却是僵的。司嘉铭却一副泰山崩于前而不乱的神情。一切都在他的掌握之中,我的喜怒哀乐,我的未来和信仰。
最可笑的是,席间,我们竟然还碰见了孟榛的父亲,即司嘉铭的未来岳父。
我知道孟榛的父亲,这个叫孟晋鹏的男人,有多大的来头。
不说之手遮天,好歹也能遮上一个大角。
我默默地看着他们的寒暄交谈,心里仿佛豁开了一个口子。
我忽然猜到了司嘉铭沉默背后的含义。尽管我不太能接受,那些仿佛离我很遥远的黑暗和世俗,但是它还是像一股寒潮,让我浑身打颤。
我冷冷地一笑。
噢,是这样。
也对,爱情算什么呢。不过是酒足饭饱后的锦上添花,爱情,又不能当饭吃。
我写过那么多的爱情故事,故事里的男孩女孩都有明媚的脸和纯洁的眼睛,于是他们的爱情也是剔透的,在一起便拉着手没有瑕疵,否则散落天涯心中各留美好。
事实证明我只是抓到了爱情里少得可怜的美好,将他们放进我的7000字里,让那些痛苦和伤害统统不再写续。可是走进生活里,你我都懂,没有荆棘和伤害的路,是不存在的。
司嘉铭往孟榛碗里夹了一块烧得鲜嫩的鹅肉。一个细微的动作,几乎都让我崩溃。
我咬着牙,然后露出一个笑容:“我去下洗手间。”
我并不是铁打的,所以我不出意料地哭了,狼狈地一张脸都花了。我忧心忡忡,一会儿我要怎么回到饭桌上去圆场?
小心翼翼地补了妆,要让红肿的眼睛看起来不那么明显。孟榛应当不会太关注我吧。毕竟我的身份,只是周晟一的某某某。
一走出洗手间,却撞上了司嘉铭。
他一脸的不悦,撂下一句话:“你怎么这么冲动。”
我劈手便给了司嘉铭一个巴掌,眼泪涌出:“司嘉铭,你真是个混蛋啊。”然后我竟无语凝噎,再也不能面对他了,我只是心中悲悯,若是回头,便能看到洗手台上的镜子里一脸狼狈绝望的自己。
于是我转过身,大步流星地走了出去。
司嘉铭有跟上来的冲动,但是孟榛的电话催来,嘉铭,怎么这么久?
他没有办法,若是让孟榛发现了一切,就糟糕了。可是……他心里是那样难受,他是真的爱她,他以为她会懂事,会体谅他,给他足够的时间,可是他错了。
任何一个女孩子,再理智,也会在爱情面前变得单纯无比,只要她是真的在乎了,就很难以一个旁观者聪明地看着事态的发展。她会患得患失,她会诚惶诚恐,她没办法把握自己的情绪,一切只是因为她爱的那个人,不一定爱她。这是最最可怕的一件事。而更可怕的事,她曾经被这样的结局伤害过一次,狠狠的,几乎致命。而在她置之死地而后生之后再遇见,她可能真的撑不下去。
我跌跌撞撞地走在街上,高跟鞋硌脚,疼痛一直蔓延到心里头,我只是飞快地走着,仿佛想用一场自以为是的逃离,来躲避那我不得不接受的真相。
那是我早就知道的真相,我只是不愿意接受它。我只是不能说服我自己,被骗一次又一次,还能勇敢地对自己说,没关系,继续努力。
我做不到。
电话一直在响,我打开看到来自司嘉铭和周晟一的数个电话,那一下真想模仿电视里阔气的主人公一下把电话给飞出去,摔个粉碎。可是,咬咬牙还是忍了下来,手机是nokia的新款,是我自己花稿费买的,我凭什么当成这段爱情的祭奠品?要丢也先把手上这枚狗屁戒指给丢了。
可是那时候,手上的戒指竟摘也摘不下来。
我是那样的狼狈,这是让我不曾预料过的一种结局。
转身进了一间路边的酒吧,名叫十爱。
其实哪里有十种爱情,大抵就是两种,爱与不爱罢了。
叫了一杯黑啤,是因为自己尚有一番理智,不敢喝高,生怕自己心情太过不爽而发起疯来,那就连脸皮都给丢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