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乎意料吧!”对于我的惊愕,黎恺敏的反应十分平静,似乎一切都在他的掌握之中。在短暂的沉默之后,他继续给我们讲述事情的经过——
你们可能想不到,岚岚为何会如此憎恨婷悦,这不是因为你们笨,只是你们不了解岚岚而已。
虽然岚岚家里很有钱,她也是那种玩世不恭的富二代,但她并非一无是处。她之所以进美院念书,是因为她的确有点儿艺术天赋,尤其是在油画方面,她的天分并不比婷悦差。刚入学时,她的作品总是拿到第一名。只可惜她没有善用自己的天赋,自从跟梓轩一起后,她就只记挂着吃喝玩乐,渐渐把学业荒弃掉。
未经打磨的原石,不管品质如何优越,终究不能发出耀眼的光芒。成功除了天赋之外,更需要的是后天的努力。婷悦的先天条件也许不及岚岚,但通过后天不懈的努力很快便超越了她。
岚岚本来不屑跟婷悦作比较,她经常说婷悦只不过是个贫民窝出身的下等人,根本不懂得什么才是艺术。但是,一再被婷悦打败之后,她就开始有种“既生瑜,何生亮”的感慨。尤其是刚结束的省美术作品展,这可能是她们最后一次较量,所以她特别在意。希望能在最后一战中给对方一次完美的反击。
然而,不管她多用心,也不可能立刻追回之前浪费的时间,婷悦的实力早已跟她拉开距离,获得作品展的参加资格是毫无疑问的事情。
争强好胜的岚岚不甘心带着失败者的耻辱离开美院,不管用什么手段也要夺得参展资格。要以作品打败婷悦是不可能的,因为她的画工已达到连老师们也自叹不如的程度,唯一能取代她的方法就是毁坏她的作品。只要她没能赶在展览开始之前交出作品,岚岚要取代她就容易得多。
当然,这事儿单靠岚岚自己一个人是办不到的,于是她就把这个想法告诉梓轩,跟他商量怎样才能毁坏婷悦的作品。
你们大概已经看过梓轩手机里的内容,应该知道他早已对婷悦垂涎三尺。所以,当岚岚提出找人毁坏婷悦的作品时,他立刻就想到一个一石二鸟的计划。他给了方树不少钱,让对方毁坏婷悦的参展作品,同时强暴婷悦并拍下裸照。
画师虽然不像演员那么受人瞩目,但也算是半个名人,一旦有裸照这种不堪入目的东西流传开去,其艺术生命也就结束了。梓轩本来打算以裸照要挟婷悦跟他发生关系,但没想到方树竟然在施暴过程中错手把她杀死。
当我了解到事情的真相后,本想报警为婷悦讨回公道,可是我当时还不知道他们把婷悦的尸体埋在什么地方。在找到尸体之前,我只好继续跟他们待在一块儿,希望能在他们身上找到线索。
可惜,在婷悦遇害后将近一个月,对于埋尸地点,我仍然毫无头绪。虽然我一再试探他们,但他们都守口如瓶,唯一的线索就只有小麦在醉酒后说过,千万不能走途经墓园的那条小路。
我想婷悦的尸体有可能埋在这条小路的某个地方,于是就趁跟他们去玩的机会,刻意把小麦灌醉,再趁他醉得迷迷糊糊,向方树提议走这条小路。本来,我只是想碰碰运气,没想到婷悦竟然在途中出现!
刚见到婷悦时,我并没有感到害怕,只是十分惊愕,因为我知道她已经死了,怎么可能突然出现在我们眼前呢?想到这里,我就因为未知而感到恐惧,本能地往回逃跑。
当时的情况就像我之前跟你们说的那样,我拉着小麦在方树撕心裂肺的惨叫声中拼命地逃跑。不过,我们并不是一直跑到商业街,因为小麦没跑多远就摔倒了。我本想把他拉起来继续跑,却发现他晕倒了。正在犹豫是否该丢下他独自逃跑的时候,眼前突然闪现一抹绿色,随即闻到一股浓烈的怪异香味。
仔细一看,原来是一个奇怪的人站在我们前面,挡住了我们的去路。这个人戴着一顶宽大的斗笠,淡绿色的绸缎从斗笠边缘一直垂到地上,整个人都裹在绸缎里面,只从绸缎的缝隙中露出一只紫色的眼睛。
我不知道哪来的勇气,冲面前的怪人叫道:“你是什么人?”
“吾乃赤地之神——阿娜依。”令人敬畏的女性声音从绸缎内传出。我还没弄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对方再次开口:“汝恋伊否?”
我愣住了一会儿,不过很快就明白她是问我是否喜欢婷悦,于是就点了点头。她又说:“不管伊变成何等模样?”我缓缓回头,发现方树已倒在血泊之中,而浑身血污的婷悦则站在他旁边,静默地看着我,似乎在等待我的答案。
对于这个问题,我于心底挣扎良久,但当我想起婷悦拒绝我时所说的话,一股炙热的感觉突然从心底涌现,使我瞬间明白自己的心意,于是便以肯定的语气回答她:“婷悦吸引我的并非她的外表,而是她纯洁的心灵,所以不管她变成什么模样,我对她的爱也绝不减少。”
“汝是否会为伊而死?”她的语气非常冰冷,但我没有感到害怕,也没有片刻犹豫,马上就给她肯定的回答。
突然,一只包裹绷带的手臂,从绸缎的缝隙中伸出,直伸到我面前,把一条血红色的小蛆虫放在我掌心。
“伊时日无多,且有心愿未了,难以亲自报仇雪恨。汝若甘愿为伊而死,即以此蛊入鼻。此蛊能予汝神力,同时亦燃烧汝之生命。汝替伊雪恨之日,即汝寿尽之时。尔后,汝与伊皆吾之奴仆,永世听从吾之差役。”
眼前这条恶心的虫子并没有让我感到恐惧,我甚至没有片刻的犹豫,立刻就让它钻进鼻孔。来自大脑的强烈痛楚带来一阵眩晕,但随即我便感到浑身充满力量,身体仿佛在一瞬间变轻了,每一个动作都像完全不用花费力气。
之后的事情,我想你们大概已经猜到了。
你们找我跟小麦问话那天晚上,我悄悄跟在你们身后。你们进入墓园后,我特意装扮成女生模样,把你们引到塘仔村,本来是想提示你们调查梓轩及岚岚,可惜你们却没有注意到他们租住在那里。
既然你们没有替我惩治他们,那么我就只好用自己的方法为婷悦讨回公道。
把小麦硬拉到ktv是我向梓轩提议的,我还偷偷把烟藏起来,诱使小麦单独出去买烟。之后,我穿上梓轩的外套,把小麦骗到僻静的地方,用阿娜依赐予我的力量,非常轻易就把他杀了。不过,我故意把钱包和外套留下来,目的其实不是为了把罪名嫁祸给梓轩,而是希望你们把目光放在他身上,查出他跟岚岚所做的龌龊勾当。然而,这一次你们又让我失望了,你们当时没有发现梓轩的那张大头照就放在岚岚的手袋里。
我已经一再给你们提示,但你们还是没发现他们所做的坏事。或许我该多给你们一些时间,可惜我已经没有时间继续等待。
昨晚在草丛里,是我把你绊倒的,我想你应该没注意到,阿娜依赐予我的力量,使我的动作可以比一般人快好几倍。把你绊倒后,我迅速冲进出租屋里,把岚岚送上黄泉路,并把梓轩的手机放她身上。我这么做是为了给你最后的提示。
之后,我便去找梓轩,帮他甩脱你们的追捕。然后,嘻嘻,然后当然是让他去陪他的姘妇……
虽然黎恺敏的作案过程十有八九已在我的推理之中,但没想到他的可怕力量竟然来自一条恶心的蛆虫。这让我觉得他所说的一切,只不过是一个天马行空的奇幻故事,虽然他并不像撒谎。然而,他的力量从何而来,并不是事情的关键,现在最重要的问题是:“沈婷悦在什么地方?”
“我会告诉你的,但不是现在。”他不经意地望向右方,而画室就在这个方向,沈婷悦很可能就是藏身于此。
我站起来对他说:“现在我们要正式拘捕你,因为你涉嫌谋杀麦青河等三人,请你跟我们回警局。”
“真对不起,我不能跟你们离开。虽然我不想伤害你们,但如果你们坚持,那就只能得罪了。”他猛然站起来,一掌把身旁的桌子拍得支离破碎。
我为他恐怖的臂力感到吃惊的同时,身后传来震耳欲聋的枪声,他刚才坐的椅子随即被子弹击中翻倒。
“双手放在头上,否则下一枪不会只打在椅子上。”雪晴冰冷地命令道。
“你们还不明白自己的处境,阿娜依赐予我的是你们无法想象的强大力量。”他摊开双手,摆出一副满不在乎的姿态。
但是,就在下一刻他猛然前冲,速度之快只能以“迅雷不及掩耳”来形容。蓁蓁随手抄起身后的一把椅子,想给他一个迎头痛击。但身子还没转过来,他就已经来到跟前,往她后腰踹了一脚,使她倒在桌椅堆中,并扬起一片灰尘。此时,他离我很近,我还没来得及思考到底是该逃跑,还是该冲上前跟他拼命,他的拳头就已经来到我鼻子前。
眼看就要被他一拳放倒,震耳欲聋的枪声再度响起,鲜艳的血花在他肩膀上绽放,子弹的冲击力使他整个人往后弹起,随即倒在地上。
“下一枪将会是你的心脏。”面对突如其来的袭击,雪晴依然能沉着应对。
“你们认为有用吗?”他的声音并没有因为受伤而出现任何变化,仿佛刚才那一枪并没有打中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