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调查证明:罗世文、车耀先已在1946年8月前后被杀害。
对于屠杀罗世文、车耀先国民党反动当局是作了周密布置的,曾任军统局本部少将副主任秘书,后随程潜在湖南起义的张严佛提供的材料中写道:
“1946年8月,我接到由蒋介石批准的保密局局长郑介民、副局长毛人凤签署的密电,饬将关押在白公馆的罗世文、车耀先两人秘密制裁,并将尸体灭迹,摄影具报。接到密电后,我即召集军统重庆结束办事处秘书丁敏之、司法课长郭文翰及保卫组长侯桢祥、警卫组长庞世科、白公馆看守所所长张少云5人商量在歌乐山松林坡戴笠原住所下面的坪场执行,方法是用绳索勒杀,然后用木柴、汽油焚尸灭迹。木柴、汽油等物由侯桢祥负责;执行由庞世科负责,派定适当的人员;对白公馆到松林坡一带周围要派出武装及便衣特务队员严密警戒;执行时,禁止任何人在该地区通行,或任何没有任务的特务人员前往观看,必须保持绝对秘密;执行杀害后,将罗、车两人尸体各摄一单人照片,然后焚尸;尸体焚化后,由侯桢祥负责将坪场打扫干净,不得留下任何痕迹。同时,指派丁敏之、郭文翰、侯桢祥、庞世科四人共同负责现场指挥,其余必须人员,由侯、庞、郭等在白公馆看守人员及其警卫人员中自行调派。白公馆看守长杨进兴就是执行杀害罗世文、车耀先的刽子手之一。将罗世文、车耀先杀害之后,丁敏之、郭文翰备文报告了南京保密局郑介民和毛人凤。”
1950年9月24日,曾任白公馆看守所长的张少云从贵阳被押解到原中美合作所的梅园西南公安部嘉陵大队驻地,在众多军统特务参加的坦白会上,张供述了如下情况:
“1946年8月中旬,南京保密局电告重庆结束办事处:对罗世文、车耀先密裁毁尸,切不让共党知晓。16日,保密局重庆结束办事处主任张严佛在乡下造时场召集办事处秘书丁敏之、司法课长郭文翰和我开会商议密裁办法。会上,我提议用假开释去南京的办法秘密杀害;郭文翰建议将两人的头首和身体分开掩埋;丁敏之提议用汽油焚尸灭迹。8月18日,郭文翰率领原军统警卫组组长程永明、白公馆看守所副所长兼行动组长杨丘山、行动员杨进兴、徐贵林,先将罗、车骗到我的办公室,由我宣读开释后送南京交共党当局的假命令后,刽子手便将身背水壶的罗世文、车耀先挟持上吉普车;随车带了6加仑汽油。杀害的具体地点和具体经过,我因没有到现场,不清楚。”
晚上11点,囚车开进了石板坡监狱,杨进兴一下车便被押进预审室预审。程诚副局长一直在审讯室隔壁房间里倾听审讯情况。经过7个小时的短兵相接,在打掉幻想,网开一面,一桩桩、一件件事实面前,杨进兴终于供认了杀害罗世文、车耀先和杨虎城、宋绮云两家的具体经过。
预审员:“在松林坡停车场杀害两个共产党员的情况怎样?”
杨进兴:“由罗家坝军统局军法科打电话给望龙门程永明(行动组长),程派我、杨丘山(行动副组长)、徐贵林,还有个照相的。我们开了一部车去。车子到渣滓洞把他们提出来,我和徐贵林(行动组员)一个打一个。他们当时喊了两声共产党万岁,喊了之后就打,我用左轮手枪打了腰部两枪。后来程永明、杨丘山指示我们用汽油烧了。是下午两点钟打的……”
7月31日,预审员和两位公安战士押着杨进兴来到松林坡原戴笠停车房后面的松林里,经杨进兴指认,挖出了罗世文、车耀先的遗骸和两只水壶。
1958年5月16日,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劳动人民文化宫召开宣判大会,判处杨进兴死刑,验明正身,押赴刑场立即执行。
执行的公安战士出于对杨进兴的极度仇恨,故而将子弹在鞋底擦烫后塞入枪膛,以此增加爆炸力,子弹射出,杨进兴脑袋爆裂,脑浆四溅……
罗世文、车耀先的忠骸暂存放于市公安局追残组,以法医鉴定和查证核实后,他们的遗骸在车场前修墓安葬,周恩来总理亲笔题写了墓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