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批船只靠岸。
搭板放下,一队队步卒沉默地列阵登岸。
陈平没有去管那些步卒的集结,他亲自带着人,去底舱将那一匹匹战马牵了下来。
五百骑。
五百名着甲的骑兵。
看着这些口鼻喷吐着白气的战马,和马上那些披着半身铁甲、手持长马槊的精锐骑士。
陈平的眼中,满是傲然。
要在荆襄这水网密布的地方,凑齐这五百精骑,实在是一件难事。
荆襄虽然不缺铁矿,能打造出精良的甲胄,但这里没有产马地。
南方的马大都矮小耐力好,用来拉车运粮尚可,但若要用来冲阵,无论是爆发力还是体格,都远远不够看。
真正的合格战马,大都是从北方走私过来的高头大马。
不仅马难得,这骑兵的训练更是自古以来的难题。
懂兵法的人都知道,寻常的游骑、斥候,能在马上开弓放箭、传递军情便算合格。
而真正的精骑,则完全是两码事。
骑兵的精髓,就在于冲阵。
他们穿着沉重的半甲,还要手持丈长的兵刃,在高速冲锋的战马上保持平衡,更要能在巨大的撞击力下不被掀下马背。
这需要无数次的摔打,需要成百上千次演练阵型,还要用豆料和精肉把人和马都喂得气血充足。
这样的骑兵。
不是用来侦查的,而是为了冲阵而生的!
只要地形稍微开阔,这五百骑拉开阵型发起冲锋,即便对面是两三千结阵的步卒,也会被如同摧枯拉朽般首尾切断,瞬间崩溃。
这也是陆沉敢让他以三千人去诈城的底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