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和十六年,六月二十八。
西安,钦差行辕,大堂。
堂下跪一人,四十来岁,锦袍半旧,双手捧一摞田契,举过头顶。
西安乡绅贺家三房,贺涛。
魏逆生坐案后,未先接契,只看了看他,缓缓道:
“尔想清楚了?退七成,留三成,免罪,给匾。”
“想清楚了。”贺涛抬头,面上堆笑:“与其等别人告,不如自己来。
小的这点田,藏于手中,日夜睡不着。
交出去,倒睡得踏实矣。”
魏逆生颔首,命人抬匾。
木匾抬上,朱字两个:【义民】。
贺涛看一眼,忙言道:“大人此匾,虽不镀金,却比金匾还重。”
“重在哪里?”魏逆生问。
“重在大人一句话。”贺涛膝行半步,笑得更恭:“大人说给匾,西安城谁不认大人的字?
此匾挂出,比十道告示皆管用。
小的这点脸,全仗大人赏。”
魏逆生望着贺家三房,点头道:“见义不为,无勇也。”
“贺老三,尔今日有勇。”
贺涛一愣,随即连连叩头:“大人谬赞,大人谬赞!”
“小的哪有勇,不过大人明镜高悬,小的跟着大人之光走……”
“跟着光走?”魏逆生笑:“尔若是见义,本官敬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