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想到。
当初这笔最不情愿的买卖,如今倒成了他赵佶的护身符。
要不是顶着“王伦岳父”这个名头,完颜吴乞买早一刀把他父子俩砍了,扔去喂狗。
留着他,是因为还有用。至少眼下,还有点用。
讽不讽刺?
搞不搞笑?
一个亡国之君,能活到今天,全靠当年死活不肯认下的那个女婿。
“说说吧。”吴乞买把一块肉塞进嘴里,“我倒好奇,你这个女婿,是怎么一步一步坐上龙椅的。”
他问得很慢,一点也不急。从前可没这份耐心。
从前他正眼都没瞧过明国的皇帝。
贼寇出身,山贼根子,能成什么气候。在他眼里,南边的汉人一个样,赵家皇帝是软骨头,换了个姓王的,也好不到哪里去。
可现在他猛地回过味来:这个姓王的,也许是他这辈子碰上过的最硬的对手。
硬到能把他,连着他这份家业,一起埋了。
一想到跟王伦这家伙交手到现在,就没讨到好处,他的心里就在滴血,一想到完颜宗望、完颜昌他们的死,他就莫名的愤怒。
既然如此,那就得拿出打猎的架势来对付了。
吴乞买在白山黑水里长大。
打围的时候,碰上山里的大虫、人熊,他从不愣头愣脑就往上扑。得先远远地看。
看它怎么走路,怎么寻食,夜里睡在哪个坡窝里,落了单没有。
再猛的兽,也有软肋。
老虎怕火,人熊怕疼。
摸准了,一箭就能要它的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