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8章论法与不法

作者:冲天爆火龙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其一,律法,杀人者死,律有明文,不可废也。”

“若因情废法,则法将不法,日后杀人者,皆可借口情有可原而脱罪。”

“此风断不可长。”

李蕴之微微颔首,不置可否。

王砚明继续道:

“其二,人情。”

“兄长养弟之恩,手足之情,确实可悯。”

“但,律法所以设斗殴杀人之条,正为禁人争斗。”

“弟弟若当时能忍一时之气,不与嫂子争执,何至于此?”

“失手杀人,虽非预谋,亦是过失,不可全无罪责。”

说着,他顿了顿,又道:

“其三,天理。”

“孟子言,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此五者,人伦之本。”

“兄弟为手足,夫妇为配偶,二者皆人伦之大者,弟弟杀嫂,既伤夫妇之伦,又累兄弟之情。”

“若因其兄哀求而免死,则夫妇之伦何存?”

“若因其情可悯而轻判,则兄弟之情何在?”

李蕴之眼中光芒闪动,却依旧不语。

王砚明深吸一口气,道:

“故学生以为,当判弟弟绞刑,以正国法。”

“但,可于判词中详述其兄养育之恩,弟弟平日之善,请朝廷酌情减等。”

“依《大梁律》犯罪存留养亲之条,若其父祖父母老疾应侍,家无次丁者,可奏请存留养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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