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5章乡试第二场(二)

作者:冲天爆火龙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第三层,讲当今圣上重实学、斥浮文,臣子当以实心行实政。

收尾,他写道:

“故曰:治道在务实,不在虚文。”

“能行实政者,方为社稷之臣……”

……

写完论题草稿。

太阳已经快要落山了。

王砚明喝了口水,润了润干渴冒烟的嗓子,又开始看判语。

五道判语,每道都不难。

他按《大梁律》的条文,简简单单写了五段,每段不过五十字。

据庞教习说,判语不用花哨,把道理讲清楚就行。

户婚的案子,他判道:

“豪强恃势侵夺民田,久踞不返,欺弱罔法。”

“依律追还原主,量加惩治,以安乡井。”

田宅的案子,他看了一下细节,判道:

“典田立有约期,逾期不赎,业归现管。”

“所告无据,理合驳回,各安其业。

盗贼案,几乎没有多想,他直接判道:

“行窃官物,赃证俱实,触犯刑条。”

“依律定罪,追赃入库,警戒愚顽。”

斗殴案,根据经过,他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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