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层,讲当今圣上重实学、斥浮文,臣子当以实心行实政。
收尾,他写道:
“故曰:治道在务实,不在虚文。”
“能行实政者,方为社稷之臣……”
……
写完论题草稿。
太阳已经快要落山了。
王砚明喝了口水,润了润干渴冒烟的嗓子,又开始看判语。
五道判语,每道都不难。
他按《大梁律》的条文,简简单单写了五段,每段不过五十字。
据庞教习说,判语不用花哨,把道理讲清楚就行。
户婚的案子,他判道:
“豪强恃势侵夺民田,久踞不返,欺弱罔法。”
“依律追还原主,量加惩治,以安乡井。”
田宅的案子,他看了一下细节,判道:
“典田立有约期,逾期不赎,业归现管。”
“所告无据,理合驳回,各安其业。
盗贼案,几乎没有多想,他直接判道:
“行窃官物,赃证俱实,触犯刑条。”
“依律定罪,追赃入库,警戒愚顽。”
斗殴案,根据经过,他判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