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卫东坐在红星创汇厂的办公室里,面前摊着一份手写的申请报告。
《关于借用公务车辆用于个人婚礼事宜的请示报告》。
抬头是一机部工业司。正文写了三点:一、因本人结婚需接亲用车;二、借用单位为红星轧钢厂公务伏尔加一辆,时间为下月六号一天;三、用后立即归还,油费自付。
落款:陈卫东。日期。
这份报告他是自己写的。没让章厂长出面,也没走厂里的行政渠道。
理由简单——车是章厂长答应借的,但他的行政关系挂在一机部。公车私用,哪怕只是一天,也得有个手续。否则将来被人翻出来,就是个把柄。
报告递上去已经四天了。
林浩明的办公室,没有任何回音。
没批。也没驳。
陈卫东搁下笔,靠在椅背上。
如果不合规,林浩明的性格——当天就会打电话过来。不用写书面意见,一个电话,三句话,把你敲打得明白白。
但他没打。
四天了。
沉默。
陈卫东想了想。
算了。
林司长做事有分寸。既然没说不行,那就不是不行。至于为什么不明确说行——也许是觉得这种小事不值得签字留痕,也许是默许你自己去办。
总之,不纠结了。
他把申请报告的底稿夹进文件夹,抽出另一份材料。
电器一厂的产能数据。
轻工业部直属单位。专门生产电热元件——电饭煲的发热盘、电熨斗的加热丝,都是他们的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