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仍然希望登记?”
陶知抬头看着周律师。
“希望。”
周律师合上记录本。
“我会将你的意思如实记录。”
下午,医院伦理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
院长赵广平主持会议,林长生、方锐、沈若晴、护理部负责人、法律顾问、红十字会协调员以及县卫健系统代表全部参加。
陶知没有参加。
这是林长生坚持的。
“患者现在需要休息。”
“讨论时不能让他承受集体注视。”
会议开场后,陈岚介绍了器官捐献的基本流程。
从生前表达意愿,到医学评估,再到死亡判定和移植协调,每一步都必须依法进行。
“患者目前存在恶性肿瘤广泛转移。”
“能否捐献,需要根据具体器官情况评估。”
“目前不能向患者承诺具体捐献种类。”
法律顾问则重点说明了安乐死问题。
“患者可以拒绝某些维持治疗,可以选择舒缓医疗和临终关怀,但医疗人员不得实施主动致死行为。”
“即便患者反复提出请求,医院也不能通过药物、针灸或其他方式缩短生命。”
这句话说完后,会议室内一片沉默。
护理部负责人低声问:“如果患者极度痛苦,镇痛药可能造成呼吸抑制,使用时如何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