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屿崩的那天,是在一个饭局上。
不是我安排的。
是他自己撞上去的。
那天晚上,他在一个圈子里喝酒。
有人提起了沈砚之。
有人提起了“那本蓝色封面的东西”。
陈屿喝多了,拍着桌子说了一句:
“那玩意儿有什么用?我用了三年,我前妻该走还是走了。”
桌上瞬间安静。
有人把这句话录了下来。
第二天,这段录音在圈子里传开了。
传到我这儿的时候,是当天下午。
林飒把录音放给我听。
背景很吵,有碰杯的声音,有油烟味似的人声。
陈屿那句话,说得又响又清楚。
“他自己承认了。”林飒说。
我听着那段录音。
一句酒后真言,抵得过我三个月的取证。
“他现在在哪?”
“听说躲起来了。”林飒说,“手机关机。”
林飒视线落到别处,过了几秒才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