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姐这七年攒的东西,”我说,“对你来说是姐姐的遗物。”
“可一旦编了号,它就是'证据第几号'。”
我说:“编号以后,你就不必每一次打开它,都难过一次。”
陆珩看着我,很久没说话。
后来他点了点头。
“你编吧。”
我给三个纸箱里的东西,一一编号。
缴费记录:证物甲-01。
课程表:证物甲-02。
他姐的笔记:证物甲-03到甲-十七。
两张现场照片:证物甲-18、甲-19。
那本蓝色母本:证物甲-20。
编到甲-20的时候,我的手停了一下。
因为这一本,是全部东西里最重的。
不是重量。
是分量。
前面十九件,都是“她来过”的证明。
这一本,是“那套东西真的存在”的证明。
我把qz-00翻到那页手写的地方,又看了一遍。
“教他们控制,是为了收。”
“收的时候,不要留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