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团伙扩编

作者:上海宝木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距离公安县金店劫案过去三个多月,那起案子始终卡在僵局里。

警方在现场提取到了五四式手枪的弹壳,也找两名幸存女店员做了笔录,可嫌疑人戴着面罩、说话少,只能大致描绘出“两个外地口音的男人,一高一矮,动作极快”的模糊特征。

加上两人从后门小巷撤离、骑摩托车跨省折返,沿途没留下任何身份线索,案子查来查去始终摸不到核心方向,悬赏通告贴遍了湖北周边县市,也没收到有效举报。

张君一直通过报纸、托去县城办事的熟人留意动静,确认警方既没查到武汉的窝点,更没摸到湖南的线索,悬了三个月的心彻底落了地。

这一票验证了他的思路:跨省流窜、快进快出、不留活口认脸,警察就算有天大的本事,也难在短时间内串并线索。

但他也很清楚,公安县只是小县城的练手。要干重庆那种大城市的大金店,单靠他和李泽军两个人手远远不够——踩点、控场、接应、销赃,每一环都得有专人盯守。

1995年春夏之交,张君从武汉返回湖南,在县城租了处不起眼的民房,正式着手扩充团伙。

眼下武汉有秦直碧销赃落脚,重庆有全泓燕藏枪打掩护,窝点已经铺到了两省三地,可人手还是只有他和李泽军两个。要啃重庆大金店这种硬骨头,必须再拉几个骨干进来。

回乡之前,他心里就定了三条选人铁规矩:

第一必须是常德、安乡一带的同乡,最好沾点远亲,知根知底,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泄密的代价足够大;

第二必须有实打实的软肋,要么欠了外债走投无路,要么身上有案底没退路,要么穷怕了急着翻身,这种人对钱的渴望最足,也最容易拿捏;

第三必须特质互补,不能全是敢打敢冲的愣头青,也不能全是谨小慎微的老实人,要有动手的、有望风的、有开车接应的,功能绝不能重叠。

他从不选街上咋咋呼呼的小混混——那种人嘴不严、爱显摆,喝点酒就什么都往外说,最容易坏事;也不选太本分的老实人——关键时刻不敢下手,心软就是给自己埋雷。

他要的是有短板、有长板、能牢牢攥在手里的人。

他第一个敲定的是赵正洪。

这人三十出头,安乡县人,跟张家沾着远房表亲的关系,以前混过社会,打群架下手黑,留过故意伤害的案底。后来迷上赌博,欠了几万块赌债,老婆跑了,房子也卖了,天天躲着债主,在城郊砖窑打零工混日子,过得人不人鬼不鬼。

张君先蹲在砖窑外观察了他两天。

第一天正赶上债主带两个人上门催债,赵正洪被踹了两脚,没还手,抱着头蹲在地上,可眼睛斜着盯着债主的后背,眼神阴沉沉的,像盯着猎物的狼,半点怯意都没有,全是憋着的狠劲。

第二天发工钱,同屋的工友多拿了他十块钱,他当场就把人按在泥地里,手掐着对方脖子,脸都憋紫了也不松手,旁人拉都拉不开,直到对方把钱掏出来扔在地上,他才慢慢松开手。

看完这两天,张君心里就敲定了他。他认为这人是天生亡命徒的料子:有案底、无牵挂,已经没了正经过日子的退路,敢下死手,不会临阵怯场;性子阴狠,不是咋呼的凶,是憋着坏的狠,适合现场控场、补刀灭口,比咋咋呼呼的愣头青靠谱得多;更关键的是,他被债逼到了绝路上,只要许以重金,让他干什么都愿意。

他托人约赵正洪在县城角落的小酒馆见面,要了一桌子肉菜,两瓶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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