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被架着走了出来。他个子很矮,这是给人的第一印象,也就一米六出头。其次是瘦,瘦得像只猴。他头上戴着一顶草绿色的绒棉帽,两个耳巴子支楞着,身上穿一件新的深蓝色棉袄——后来听说,这衣服还是看守所给他买的。
他的脚上挂着脚镣,因为太重,走两步就得弯下腰,用手提着脚镣再走。他一边走,还一边用一双小眼睛滴溜溜地转着看周围的情形。
他就是杨新海,那年三十六岁。
法警把他往刑场中间带,走到指定位置,法警按了按他的肩膀,他就跪了下来了。
旁边跟着来的几个记者,举着相机拍照。法警没拦——这种大案,允许记者拍照记录。
法官走过来,手里拿着一份裁定书。
他低头看了看跪在地上的人,又核对了一下文件上的照片后问道:"姓名?"
"杨新海。"
"出生年月?"
"一九六八年七月十七日。"
"河南正阳县人?"
"是。"
核对完身份,法官点了点头说:“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经依法核准了你的死刑判决。你有没有遗言?有没有信札要交代?"
杨新海抬起头,看了法官一眼后摇了摇头说:"没有。"
顿了顿,他又补了一句:"不上诉。"
法警把他又往前面带了几步。
他走得很慢,脚镣哐当哐当地响。风把他那件旧棉袄的下摆吹起来,露出里面的秋衣,还有脚脖子上露出来的一截黑袜子。
走到位置,法警按了按他的肩膀,他再次跪下来。
随后法警退到他身后,举枪。
现场一下子静了。
刚才还低声议论的人,全都闭上了嘴。有人别过脸,不敢看。有人握紧了拳头。有个跟着来的受害者家属,捂着脸蹲在地上,肩膀一抽一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