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六章 地主的孙子

作者:上海宝木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杨新海的老家在河南正阳县汝南埠镇杨陶庄。

这是豫南平原上的一个普通村子,有几百口人,住户大多姓杨。

村子不大,一条土路穿村而过,两边是土坯房,高矮不齐。村东头有一口老井,井口是石头砌的,被绳子磨出了一道一道的深沟。

全村人都从那儿挑水,每天天不亮,井边上就排起了队。

村子周围都是庄稼地,有种小麦的、有种玉米的、还有种红薯的。一年到头,地里的活就没什么断的时候。村民们农忙的时候,天不亮就下地,天黑透了才回来。

农民杨俊官夫妇就是这样一年到头过着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平凡日子。

一九六八年七月十七日,杨家生了第四个孩子,杨俊官给这个儿子取名叫杨新海。

杨家在杨陶庄,是最穷的一户人家。

为什么穷?不是因为他们懒,主要是因为出身不好。

原来杨新海的爷爷,解放前是杨陶庄的地主。

他们家里当时有几十亩地,雇了两个长工,在村里算是数得上的有钱人家。那时候的杨家人丁兴旺,日子过得很不错,不说逢年过节,就算平日里也是有鱼有肉吃的人家。

可解放后一切都变了,在土改划成分的时候,杨新海的爷爷毫无疑问第被划为了地主阶层。

更严重的是一九五〇年代初,镇压反革命的的时候,他爷爷直接被拉到村东头的老井边上,给枪毙了。

他们家里的地被分了,房子也被分了。

一夜之间,杨家从村里数得上的人家,变成了人人喊打的"地主成分"。

杨新海爷爷被枪毙的时候,杨新海的父亲杨俊官才十几岁。爹死了,娘也改嫁了,跟着别的男人走了。杨俊官一夜之间成了孤儿。

他从小没爹没妈,靠村里好心人家接济长大。东家给一口饭吃,西家给一件旧衣裳穿,就这么凑活着长大。

他饿过肚子,要过饭,给人打短活,割麦子、打柴、放牛,什么都干过。有时候在别人家的牛棚里缩一宿,有时候在麦秸堆里躲一夜。

他的这种出身,在那个年代,就是低人一等。

村里开会,杨家的人只能蹲在墙角,不能坐前排。分粮分东西,杨家永远是最后一个。平时走在路上,村里人都躲着杨家的人走,怕跟他们走太近惹上麻烦。

杨俊官这一辈子,就是这么过来的。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