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每次作案后,都不会在原地待着。
他会连夜走,走到几十里以外的地方。然后换一个村子,继续观察,继续作案。
他就这么流窜着,今天在河南,明天在安徽,后天又在山东。他像一个幽灵,在四省交界地游荡。
没人知道他是谁,没人知道他下一次会出现在哪里。
警察抓了他三年,都没抓到。不是因为他有多聪明,而是因为他太普通了——个子矮,穿得破,长得不起眼。他混在人堆里,谁也不会多看他一眼。
这就是他最可怕的地方。他不是那种长得凶神恶煞的人,他看起来就是一个普通的流浪汉。但就是这么一个不起眼的人,杀了六十七个人。
一个最普通的人,做了最不普通的事。
这就是杨新海。